readx(); 高級的黑色轎車,靜靜行駛在光滑的馬路上。
歡笙抱着孩子,看着窗外陌生的風景。東方朗不理白猿驚訝的目光,他兀自看着這女人的側臉,慢悠悠的說道:「你兩年來都窩在家裏,沒有出門,你一定不知道西雅圖多麼美,今天,我當導遊,帶你去玩一天。」
聞言,歡笙皺了皺眉,只是緊緊的抱着孩子,因為很不安,在這樣一個陌生的地方,兩年依然沒有習慣。
她的回答,頗有一些不識好歹。
「少爺,我不需要去熟悉這裏,我是始終要離開這裏的,我們回去吧?」
始終要離開……
她無時無刻的不在想着離開,去找南城姜少。
東方朗嘆了口氣,平生第一次有了一種挫敗感,費盡了努力去留住她,卻完全不被珍惜,怎麼可以是這個結局……
他的聲音格外低沉:「你還沒有認清楚,這裏有多美麗,也許你會留下。歡笙,西雅圖的魅力,並不低於南城。」
「可我不是那個懂它魅力的人,以我的愚蠢,我也不會懂得它的魅力,它會等到一個真正懂它魅力的人。」歡笙說。
聽出了這言外之意,東方朗的臉色有些難看。
然而這場旅程依然沒有因為歡笙的話而改變,東方朗帶着她走高了西雅圖的各處,讓她領略西雅圖各種風情般的美。
「這裏每一天都會發生邂逅與愛情般的故事,只有在這裏,我才是自由的,祥和的。」東方朗雙手揣着褲袋,歡笙走在他身邊,望着兩邊的精鑄,懷裏的孩子「媽媽」「媽媽」的叫着,這一刻,沒有人知道,她有多想念姜南晨。
東方朗不想再自談自話。索性他就談她感興趣的話題,他望着她漠然的側臉,第一次苦笑:「能和我說說你丈夫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嗎?」
歡笙嘴角揚開:「他啊。」
「嗯。」東方朗無法想像為什麼她明知姜南晨變心卻沒有一點恨,依然透着滿滿的愛意。與眷念。這也是男人的一種本事。
「他是一個天性冷淡的人,酷酷的,不愛說話,總擺着一張面癱臉,口頭語是嗯。他也有抓狂的時候。每次都會嚇到人。他很喜歡隱藏自己的感受,只有在特別動情的時候,才會失控的說出一些溫柔的告白,每次都會驚喜到人。他偶爾也會給我送花,只送百合,因為我只喜歡百合,他不知道,有那麼兩次我也想要收到玫瑰的。因為到底象徵愛情的還是玫瑰,沒有女人不喜歡自己心愛的人送她玫瑰花。我比較貪婪是不是,玫瑰與百合都想要呵呵……」
「他外表冷酷。可鬧小情緒的時候簡直就像一個小孩子,喜歡把自己關在書房,不吃飯也不說話,就算是說了,口氣也是陰陽怪氣的,要你哄。」
「他不太擅長站在別人的角度上為別人想,但這一點不包括我。」歡笙說到這裏,頓了一下,如果包括她,那他就不會給她空間。去接受他的世界了。
「聽外面的人說,他行事作風特別很辣無情,可那一面我沒見過,直到那一天……我才見到。」
東方朗挑眉:「那一天?哪一天?那天發生了什麼?」
歡笙只是搖了搖頭。不去回答這個問題,她呼出了一口氣,「總之,他看起來萬人簇擁,其實,他很……」他很孤獨的。
他最渴望過平凡人的生活。最渴望平凡的幸福,一個家,一個他愛的也愛他的妻子,一個孩子,對他來說,這樣就足夠。
所以,我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不理外界的一切,等他下班,為他洗手做羹湯,為他整理衣服,做一個愛他懂他的妻子。
就這樣簡單。
就這樣簡單,也不被成全。
重重阻礙,讓她欲哭無淚。
「其實,他很什麼?」東方朗問。
歡笙話鋒一轉:「其實,他也很貪心啊,坐在高高在上的位置上,卻又奢望躲離高處不勝寒的魔咒。」
東方朗笑了一下,他和姜南晨到底是有不同的,他享受着高高在上的感覺也沉淪於地獄裏的黑暗,從不掙扎,也從不妥協。
「歡笙啊,你可知道,如姜南晨這樣的男人,一旦變心,是不會再回頭的。」
浪.子回頭,可姜南晨,不是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