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幾乎是人山人海的大街上,超市里,姜南晨一直將歡笙護在懷裏,當然過程中他都是一臉難看的顏色。
明明可以交給別人做的事情,非要自己去浪費時間。
明明可以坐車直奔目的地就好,非要步行一家四口浪費力氣走在人海里當其中的一個。
人少也就算了,重要的是,人還那麼多,那麼擠。她身體健康也就算了,可,事實根本不是這樣啊。
他波瀾不驚的感情,總是被這個女人給擾亂成一團漿糊。
也老是在這個女人面前……吃癟。
歡笙當然看不到她男人的心情有多壞,但是根據對他的了解她可以想像得到,這男人一直都是一隻沒有情懷的冷血動物,現在勉強的讓他陪伴有情懷的她和她的兒女,認真做着他認為「完全無聊」的事,他應該很不爽吧?!
笑,歡笙輕輕說:「你有沒有需要買的東西?」
姜南晨冷聲回:「沒有。」
突然,一個人橫衝直撞的過來,姜南晨劍眉微蹙,將歡笙一把摟緊,同時避開了那個滿身酒氣逛超市的男人。
射出去的黑眸,冰冷到讓人覺得:他想凍死那個男人!
姜子琛和姜慕依不由得一同笑了起來,後者看看姜南晨,又看看縮在某人懷裏有些茫然的歡笙,說:「爹地,你別太緊張了,媽媽,你沒事吧?」
歡笙搖了搖頭,安撫般握住了姜南晨很給人安全感的大掌,她說:「我沒事。剛剛怎麼了?」
姜子琛看到姜南晨輕輕地深吸一口氣,收回了對那已經跑出去很遠的醉酒又莽撞的男人的視線,垂下睨着歡笙:「剛剛,沒感覺你身前有一陣風划過,含着酒氣的風?」
歡笙呆滯道:「感覺到了啊,所以?」
蠢……貨……
姜南晨閉了閉眼,不想再和她說話,稍微有點腦子的女人。都會前後貫穿連接一下而猜測出剛剛發生了什麼事吧。
缺根筋的單細胞生物,之最,怎麼偏偏來到了他的身邊?!
「好了,沒什麼。繼續走吧。」平平淡淡的嗓音讓歡笙覺得,這男人身體裏沒感情的冷酷細胞又復活了。
她哦了一聲,賣萌似得蹭了蹭他的胸口,被他帶着往前走。
姜子琛和姜慕依也各自挑選起自己需要的東西。
走着走着,歡笙忽然提議道:「順便買一套親子裝好不好?」
「好。」姜慕依開朗的應道。
姜子琛說:「我無所謂。」
「同上。」姜南晨接。
歡笙說:「……女兒。我們是一個世界的人,我們和他們,絕對不是一個世界的人,我們很可愛,他們很不可愛,對吧?」
相比起歡笙,姜慕依要淡定很多:「爸爸的不可愛我都已經習慣了啊,接下來就是習慣弟弟的不可愛,
弟弟是爸爸的兒子,他要是可愛了。我才會覺得奇怪呢!」
歡笙嘆氣:「別說的好像你不是爸爸的女兒似得。」
姜慕依嘟嘴:「男人和女人怎麼一樣。」
「……男人?女人?」
歡笙驚嘆:她的女兒已經那麼早熟了麼?!
其實是從小,在同齡人里,她比誰都先一步。在別人才懂得喜歡是什麼的時候,她已經暗戀上了一個名字里有「慕」的男生了……
而她的腦細胞一直以來都是由姜南晨掌控,調教,沒有姜南晨聰明,但又能差到哪裏去。小小年紀,但也不想裝無辜與懵懂。
在那個小學初中高中大學集齊一體的學校里,她是有名的冷校花。
姜南晨淡淡看了自己的公主一眼,那沒有危險信號的一眼卻讓姜慕依一下子站直了身體。緊張道:「爹地,你說。」
那是一道輕描淡寫的糾正:「男生,女生,從你的嘴裏叫出來。會比,男人,女人,好聽一些。」
於是……姜慕依轉了轉眼球,笑着看向自己的媽咪:「你剛剛肯定聽錯了,我說的是男生和女生。男生和女生怎麼一樣?男生自然遺傳爸爸的不可愛,他不可愛也沒關係啊,一樣的~哈哈我的可愛自然也是源自媽咪的,就算天生不可愛,我也要學會可愛這一點啊……」
額,說的這都是些什麼
第二百一十四章 十三年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