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頭髮帶着點自來卷,被一根最便宜的黑皮筋紮成了個辮子,但仍顯雜亂。美國小說網 https://m.gogogous.com/
她比小白高不少,穿着病號服,大熱天還里三層外三層的穿着厚厚的衣褲,熱得滿頭大汗。
她用一根小樹棍點着地面,口中嘟囔着聽不清的話語,一隊螞蟻正沿着花壇邊沿排隊前進。
「歡歡?」
費南回憶着她病例上的名字,試探着叫了一聲。
小女孩一驚,手中小樹棍跌落在地,她倏的回頭,看向費南。
她生得白淨,一張小臉被長發遮掩,卻擋不住那一雙水靈靈的眼眸。
雖然衣服穿得厚,但從她的臉型可以看出,她還是個很瘦的小姑娘。
看到費南,她有些畏懼,唰地起身,向着不遠處的大樹下跑去。
費南停下腳步,低頭看了看自己,搖了搖頭。
他這個體型,哪怕是一般的小孩子也會被嚇到。
費南沒有追過去,建立人際關係是需要花費時間成本的,他要做的,是要先給歡歡留下一個良好的第一印象,不然之後的接觸會很麻煩。
只是他的外形不佔優勢,剛才的第一眼恐怕留給歡歡的印象不是太好。
蹲下身來,費南捻起歡歡的小樹棍看了看,只是根普通的枝丫,沒什麼特別。
再看那隊螞蟻,依然忙碌,井然有序。
地面上並沒有螞蟻的屍體,這雖然並不足以證明歡歡沒有暴力傾向,但也可以說明,歡歡是有自知力的。
殺戮是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
哪怕是還不會說話的嬰兒,都會被移動的物體吸引注意力,那是因為活物=食物,驅使嬰兒行動的主要動力,食慾佔比最大。
擁有了一定活動能力,例如爬行的小孩子,更是會本能的追逐活動的物體,螞蟻,蟲子都是他們的追逐目標。
因為活動姿勢的關係,他們的視角偏低朝下,更容易發現那些小蟲子。
而在看到螞蟻等小蟲子後,他們的行動也很直接,要麼殺死它們,要麼抓起它們吃下去——如果不被父母阻止的話。
這種行為滿足了他們的兩個本能快感來源,殺戮和進食。
這個時期之前的小孩子,都是由本能支配的生物,需要在後期的不斷學習過程中,鍛煉認知能力,獲取自知,蓋過本能。
也就是說,只有擁有自知力的人,才能控制自己的本能,不去為了滿足本能而刻意殺戮,哪怕是面對沒有道德約束,輕而易舉就可以消滅的小蟲子。
將小樹棍放在地上,費南滿意的笑了笑。
雖然只見了一面,但他依然有所收穫。
根據系統提供的資料,歡歡這樣的病人治療起來是相對容易的,只要和她建立起交流,加上藥物治療,還是有重返社會的可能的。
大樹後方,歡歡偷偷探出半張臉來偷看。
費南忽然轉過臉去,吐出舌頭,沖她做了個鬼臉。
歡歡唰地又躲了回去,好半晌,才又偷偷探出眼睛來。
費南已經離開了,正向着單槓方向走去,歡歡這才鬆了口氣,坐在了樹根上。
她抬頭看着從枝葉間灑下的一束束陽光,眯起眼睛,歪着腦袋,讓一束陽光照在眼睛上。
陽光白晃晃的耀眼,她的世界瞬間便被照亮,白茫茫的一片。
啾啾!
樹梢上忽然傳來幾聲鳥叫。
咧嘴一笑,她撅起嘴巴,用力吸了吸氣,兩聲尖銳的「啾啾」聲從中傳出。
啾啾!
一隻小麻雀從樹梢上飛了下來,她伸出手去,正落在她的手指上。
將麻雀捧在手心,她小心翼翼的送到面前,輕輕在麻雀腦袋上親了下。
麻雀並不躲閃,反而友好的在她嘴唇上輕輕啄了啄。
歡歡笑了起來,十分開心。
……
「不可理喻……不可理喻……」
男人圍着沙坑大步流星,來回踱步,神態有些激動。
費南背着手,緩緩向他走去,遠遠打量。
根據資料顯示,這個叫做錢書城的男人原本是家雜誌社的編輯,後來突然發病,說有鬼魂跟着他,還請法師回家做法幫他驅鬼,但沒有效果。
第三百零四章 歡歡和錢書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