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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碼,在劉明看來,是如此。
但他和黃振奇說的是真話,劉明確實打算要回燕京了。
劇組這邊有導演,他一個編劇,也不需要親自坐鎮,再說了,劉明也不想讓人發現自己和劇組的關係。
至於劇組的其他人,他跟黃振奇打過招呼,讓他下了封口令。
知道這件事的,不超過十個人,劇組還小,自然很簡單擺平。
「你什麼時候走?」
「後天吧。」
劉明想了想,現在買票,明天的估計不好買了,後天上午出發,問題不大。
「好,那明天晚上我請你吃飯。」
黃振奇也答應下來。
第二天,劉明睡到中午醒來,在酒店看了一會電視劇,四點多的時候,黃振奇早早地就來到了他這邊。
「這麼早?」
「嗯,劇組那邊今天我安排少拍一點,走,我請你吃火鍋。」
「好。」
兩個人離開酒店,在附近找了一間飯店吃了頓火鍋。
酒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番觥籌交錯之後,黃振奇拉着劉明,硬是要去酒吧一條街轉轉。
酒吧一條街?
劉明有些奇怪,他還真就沒去過那種地方。
那就去探險吧。
帶着這樣的心思,劉明跟着黃振奇,來到了這條街。
不得不說,這條街非常的豪華,尤其是夜幕降臨,霓虹燈閃爍的時候,簡直熱鬧的不得了。
每一個酒吧門前,都會有性感漂亮的小姐姐站在那裏,不停地對着來回的行人招手,想盡辦法讓客人進到酒吧裏面,只要客人進去消費,她們就能有提成賺。
這些人,吃的都是青春飯,和主播差不多,依靠她們的美貌吸引路人進入酒吧消費,當然,如果有人動手動腳,只要不是太過分,她們都不會反對,還會露出微笑,配合客人。
而且,要是有那種出手大方的金主,她們也會陪着金主出去玩。
前提,是要有錢,有大把的錢。
不但如此,這條街上,還總有一些男人四處閒逛,他們倒不是來酒吧消費的,而是專門看有沒有喝醉酒的女孩兒。
俗稱撿屍。
「走吧,進去喝一杯。」
黃振奇拉着劉明就要進去。
「哎哎哎,大哥,這種地方,還是算了吧。」劉明連忙攔住黃振奇。
雖說他也很期待,可問題是,這種地方,庸脂俗粉太多,而且沒什麼保密性,他可不希望被人拍到。
本來黑粉就不少,這要是傳出去,不得被人罵死。
再說了,劉明覺得那些喜歡自己的小姐姐可比這些站在門口的妹子漂亮多了。
咳咳。
他不是來自加拿大的電鰻,對粉絲什麼的,只有愛,滿滿的愛。
「走吧,沒問題。」
黃振奇拉着劉明就要往裏走。
「別別別。」劉明死命拉住他,開什麼玩笑,真要是進去,跳進黃河都洗不清了。
正在這時候,不遠處傳來一陣音樂聲。
順着音樂聲看去,劉明發現,原來是有個街頭藝人在表演。
「走走走,我給你唱首歌去。」
劉明眼前一亮,拉着黃振奇走了過去。
歌手年紀不大,二十多歲的樣子,帶着一頂棒球帽,看上去有點滄桑。
面前擺着一個架子,上面放着樂譜,懷裏抱着結他,坐在高腳凳上,很有范兒。
「親愛的姑娘,你要去哪裏,我的心裏,一直有你……」
還別說,唱的不錯。
周圍有不少人在圍觀,歌手前面擺了一個塑料盆,裏面有各種各樣的紙幣。
另外,還有一張硬紙板,上面寫着:一百元,點一首歌。
「你幹嘛?」
黃振奇被風一吹,倒是有些醒酒,莫名其妙的看着劉明,不知道他要幹什麼。
劉明笑了笑,對他道:「聽他唱歌啊,唱的還行。」
「我聽歌不會去下載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