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歡迎的冒險者」並不是一個罕見的名詞。大筆趣 www.dabiqu.com
事實上,在烏瑞諾斯大陸,一些做過天怒人怨的壞事的,或者枉顧冒險精神、與整個公會對着幹的異類冒險者,都曾被列為「不受歡迎」!最嚴重的「不受歡迎」,甚至伴隨着高額賞金通緝任務,意味着一下子成了多數冒險者的公敵。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那些曇花一現的「邪惡巫師」。
儘管他們通常個體實力很強,可是在前赴後繼的冒險者圍剿之下,通常都鬧騰不了多久。
不過從赫瑟爾的話語中,布蘭琪意識到,自己只是字面意思上的「不受歡迎」,意味着冒險者公會不再給自己提供一切便利服務,僅此而已,還沒有將自己列為「敵人」。
這裏要說明的是,冒險者公會並不是冒險者的管轄機構。
冒險者的出現,比冒險者公會要早得多……早在第四紀元的「索倫王朝」,就已經有了冒險者的蹤影!那時候,一些先驅者開始掌握異於常人的神奇力量,他們四處冒險,擊殺魔物,那是「冒險者」這個詞第一次出現在大陸上。
而「冒險者公會」,則是第五紀元的「卡爾王朝」建國二百餘年後,四大傳奇橫空出世,才共同創立的!他們其實只是把當時已經有的冒險者群體更規範化,留下四條標準職業之路,降低了門檻和晉級難度,從而催生了更多的冒險者,讓這個原本稀少的群體無比繁榮起來。
從這個角度來說,冒險者公會是如今全大陸冒險者的最權威官方組織,但也不能完全代表所有冒險者!也不能強制命令冒險者,最多用「任務」方式鼓勵。
一個簡單的例子——特殊印記的冒險者,人家根本不屬於四大標準職業之路,憑什麼聽你四大傳奇創立的冒險者公會的命令?這種人更像是第四紀元的那些自由自在的冒險者先驅,人家是自己找到了利用神奇力量的方式,自願四處冒險獵殺魔物,就算冒險者公會也管不着他們……
同理,冒險者公會也沒有權利宣判一個冒險者的有罪與否。
有沒有罪,看的是「王國律法」!
只不過,時至今日,冒險者公會早已有着無比強大的影響力,僅僅一個「不受歡迎」,不再提供任何服務,就已經是相當恐怖的制裁。
這種制裁的可怕,要慢慢才能體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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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趕出冒險者公會之日算起,時間飛快過去了八天。
布蘭琪發現自己簡直無路可走。
首先是無法正常冒險,現在外面巨魔泛濫,她一個初級魔法師並不足以輕鬆應付,或許單獨面對一隻巨魔,還能憑藉帝王魔法的霸道將其幹掉,但遇到多隻的話就麻煩了……而她進不去公會,也就無法進入十字招募長廊,也就意味着不能和其他冒險者組隊!
而不能冒險的話,就意味自己的光明塵埃和金錢的收入來源被掐斷了。
國王任務,她也沒資格去提交,就算殺了巨魔也得不到一枚銅布比的賞金。
而哪怕身為大法師的女兒,布蘭琪也並沒有多少零花錢,她這次出門,貼身衣袋就只有十幾枚金塔塔。
其次是不能進一步修煉了!
布蘭琪銘刻的最後一個技能是【水繩術】。有着【帝王之手】,她完全可以像當初模擬「完美大火球」一樣,模擬出「完美水繩」,騙過光之印記,強行晉升中級……可那又如何?進不去魔法師分殿,自己根本沒機會學習下一個技能!
至於購買技能書什麼的,那同樣也要進入公會裏才有地方購買,何況布蘭琪也買不起。
至於私下裏去找別的冒險者組隊,或者私下交易……要知道她的魔法徽章被沒收了!加上那套看不出等級的黑色神秘男士法袍,這樣一個三無魔法師,人家難免用古怪的目光看待她,充滿了各種不信任……
八天下來,布蘭琪除了最初兩天離開貝利塔去獨自艱難獵殺了幾隻巨魔之外,就一直待在鎮上,無所事事,每天愈發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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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天清晨,麵包店前。
布蘭琪用1枚銀吉克買了一小塊價值3銅布比的麵包。
搖頭拒絕了那位中年婦人找回零錢的舉動,獨
160 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