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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還是搶銀行划算!

    離開了瑞克他們的視線後,路飛揚也沒有立即使用念力飛行。經過了一次教訓後,路飛揚也算是學乖了。若是當初他不是飛在天上,而是開車在路上,或者是飛在天上的時候,一直小心的注意周圍的情況,他也不會被人打下來啦。

    有了這個自覺後,路飛揚一路都是安安心心的開着自己的車。只是有了念力掃描這個作弊器後,路飛揚開起車來速度也不慢,總是喜歡一腳將油門踩到底,體驗那種飆車的感覺。

    在現實世界裏,路飛揚可是沒有體會過這種急速狂飆的感覺,而且有過這種感覺的人除了職業車手外,絕對沒有多少。而且在天朝,要是沒有本錢他們也絕對不敢跑去飆車。就算是不怕死,但是被拍到超速後的罰單也要罰的你欲仙欲死。

    不過行屍走肉世界中的公路擁堵實在厲害,往往路飛揚加速幾分鐘就不得不慢下來,分心將堵在路上的車子挪開。甚至到了後來,路飛揚碰到那種很多車發生了車後,車子都互相「掐」了起來、互相陷入了其他車子之中的狀況,這時路飛揚也懶得再浪費力氣分開這些車子。

    碰到這種狀況,路飛揚後來便是先用念力掃描一番,不是那種直接擴展在身周只有一公里的掃描,而是將念力收縮起來,掃描十公里的範圍。掃描過後,路飛揚便直接用念力控制着汽車從那些堵塞的路段上飛過去。

    而在飆車的時間漸漸多了起來後,路飛揚慢慢就放棄了這種看起來爽,但是卻即不經濟也不環保還不安全的趕路方式。一開始路飛揚之所以喜歡這樣的放肆的狂飆,那是一種男兒心中的情節,想要過癮罷了。

    哪個男兒心中不喜歡槍械?哪個男兒不喜歡兵刃?又有哪個男兒不喜歡汽車?以前的路飛揚雖然也有車子,但是要是他像現在一樣,在現實世界裏狂飆,說不定早就出車禍撞死了。即使沒有撞死,也早就被抄掉駕照,出門除了打的,就只有擠公交了。

    所以在過一回癮後,路飛揚便將從監獄開出來的車子拋棄了。而在沒有了其他人的拖累下,路飛揚僅僅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便又回到了和愛德華見面的城市——夏洛特市。


    路飛揚這次回來心裏未嘗沒有找回場子的意思。當初離開夏洛特市除了有擔心安吉的原因外,路飛揚也有點對自己沒什麼信心的原因。但是現在月金輪已經能發出音爆之聲,路飛揚就有了膽子回來找茬,只是可惜的是路飛揚在監獄那邊過了幾個月的時間,夏洛特市的那隊士兵早就走了。

    路飛揚在殺光了監獄的那些人後,其實也發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殺活人,要比殺喪屍得到的經驗要多。如果說殺一頭喪屍只能得一點經驗的話,殺一個人則最少能得十點經驗。雖然路飛揚還沒有弄清楚為什麼人類的經驗會不一樣,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回夏洛特市殺人。

    路飛揚心中想的便是「也許,那些偷襲我的人還在這裏,或許我殺光這些夏洛特市的人,我就能弄清楚其中的原因了。」

    只是那隊士兵並未給路飛揚機會,路飛揚連一根毛也沒摸着。不過路飛揚也早就有了心理準備:「都過去了幾個月了,他們要是在這裏,我就給他們一個狠的。不過,我想不大可能罷?」

    並且路飛揚還不知道襲擊自己居然是美帝軍隊裏的人,所以他也敢跑過來殺人。當然,就算他知道了這些人是美帝軍人,他也還是會殺人,只不過不會那麼明目張胆,大白天的就跑來開地圖炮,而是只會晚上偷偷摸過來,抹掉這些士兵的脖子。

    畢竟做為一個大國,導彈、雲爆彈、核彈什麼的總是不缺的,惹的人家惱羞成怒,路飛揚總會有吃不消的時候。

    現在夏洛特市既然沒有了人類,路飛揚也沒有找到襲擊自己的人的馬腳,他也就只有怏怏不樂的打怪升級了。不過好在現在他運使月金輪已經突破了音速,引怪的手段可以更近一步,不用再像在亞特蘭大市那樣,要自己辛辛苦苦的引怪了。

    現在他只需選定一個地方,月金輪在動起來的聲響就能吸引住附近十多公里的喪屍,他只需要靜靜的等在這裏,讓這些喪屍送貨上門就好了。

    路飛揚正是在這個時候,發現城市中的建築在自己的手中幾乎不會比豆腐強上多少。原來在路飛揚將精神屬性加到70點後,就能輕易的撞破牆壁,而現在他精神屬性高達100點,更是為月金輪



25、還是搶銀行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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