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峰說:「準確來說不是找您兒子寫歌,而是找您兒子買歌的,我們在網上聽到他寫的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感覺這首歌和我們的酸奶品牌很合適,所以……我們想問下,這首歌的版權還在林立手上嗎?」
林立點了點頭,說:「在的。」
「那就太好了,不知道你是否願意將這首歌的版權賣給我們公司呢?價格方面,我們可以商量。」
宋雯潔問:「你們……能出多少?」
「我們可以出一百萬買斷這首歌。」胡峰說道,「如果你們覺得價格不夠,我們可以再協商。」
「多少?」
宋雯潔瞪大了雙眼。
「價格我們可以再商量。」胡峰以為宋雯潔嫌少了。
宋雯潔哪是嫌少,而是被震驚住了。
她只知道寫歌可以出名,從來不知道寫歌可以直接賣錢,還是自己這一輩子沒見過的這麼多錢。
一百多萬呢,在蘇城可以買一座小居室了啊!
短短的震驚之後,宋雯潔恢復了正常,她知道,這也是買賣,既然是買賣,就有買賣的規矩。
不能買方說多少就是多少。
宋雯潔那可是菜市場砍價的一把好手,馬上就看出來了,吳峰他們報的價格很保守,要真談起來,一百五十萬應該不是問題。
一想到自己馬上要談上百萬的買賣,宋雯潔也激動不已。
不過還沒等宋雯潔表現呢,林立就開口了。
「不好意思,我歌的版權不打算這麼賣。」
林立聽說他們是買斷,這就意味着一旦簽約,這首歌就和自己毫無關係了,他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而自己卻不用了,甚至商業演唱都需要經過他們同意,需要支付他們報酬,更別說出版發行了。
這是林立不能接受的。
「您想怎麼賣呢?」
胡峰聽出來了,林立不是不想賣,只是不想像自己說的那麼賣。
「我只賣使用權,不賣版權,我可以把這首歌的使用權賣給你們,但版權還得是我的,除了用於你們公司的商業宣傳外,其他方面,沒經過我的同意,你們不能使用。」
聽了林立說完這番話,胡峰也對他另眼相看起來。
小小年紀,沒有被巨額數字沖昏了頭腦,而是要自己掌控自己的歌曲,這種人很可怕啊。
不過對於伊人酸奶公司來說,有使用權就可以了。
「這樣的話,我們最多只能出一百萬,而且是永久使用權。」
林立思考了一番,說:「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
「您說。」
「必須要吳若冰唱的版本,而且你們得答應,在一個月內,必須投入足夠資金宣傳。」
胡峰笑了,這根本不是什麼條件,而是他們就準備要做的。
「我們正好看中了吳若冰的聲音,正想談下您這首歌的版權後,就去她家談代言的事情呢,至於宣傳,你們放心,我們公司是準備做業內第一奶製品的,馬上電台和線下超市都會宣傳起來。」
林立聽了也很滿意,伊人酸奶所在的益力集團是知名企業,不擔心產品質量。
自己歌曲也只是使用權賣給了他們,版權還在自己手上,自己以後還是可以正常演唱和發行,其實沒什麼損失,而且這一次,他們答應用吳若冰的歌唱版本,這無形中給吳若冰宣傳了好一波。
這對吳若冰後續比賽的人氣還是很重要的。
聽到他們準備找吳若冰代言,宋雯潔羨慕了起來。
「那個,代言我兒子也可以吧?」宋雯潔問。
胡峰尷尬地笑了笑,說:「我們準備找個形象甜美的女孩代言……」
「你們考慮清楚哦,現在找我兒子代言,代言費可以給你們優惠,到時候我兒子拿了《超級好聲音》的冠軍,你們可請不起了。」宋雯潔推銷了起來。
胡峰和助手都笑了,他們看過林立海選的視頻,覺得林立寫歌還不錯,但並不認為林立以後能在節目裏有什麼發展。
「大姐,我們只是代理人,找代言人的事情,都是上頭老闆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