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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未婚妻

    漢代以前,結婚儀式並不熱鬧,《禮記》曰:「婚禮不用樂,幽陰之義也。婚禮不賀,人之序也。」

    人們固守周禮,不奏樂、不慶賀,直到漢初仍是如此。然而婚姻終究是「大吉也,非常之吉也」的喜事,隨着大漢承平百年,世間風氣大變,人們安於享樂,「婚禮不慶」不僅名存實亡,更加發展出了與周禮完全相反的極端情況:

    「今嫁娶之初,男女無別,反以為榮。」

    「今嫁娶之會,錘杖以督之戲謔。」

    泰山太守應劭所作《風俗通》就記載了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汝南張妙參加杜士的婚禮,「酒後相戲,縛杜士,捶二十,又懸足指,士遂至死。」新郎婚禮當日慘死,紅事變成白事,喜事變成悲劇。

    桓家三子桓纂與臨湘大族王氏女郎,便在這種充滿熱烈、喜氣、吉祥,甚至是略顯嬉鬧的氣氛下完成了婚禮。

    午後,劉景、劉蟠從桓家府邸出來,後者休沐了六天,明日便要回曹治事,索性不再還家,劉景唯有獨自乘車返回龍丘。

    天黑前順利到家,劉景下車後,發現自家大槐樹下坐着兩個面孔陌生的人,二人見到他,起身長長一揖,其中為首的中年男子開口說道:「小人鄭當,拜見劉郎君。近兩載未見,不知劉郎君還記不記得小人?」

    鄭當一邊躬身行禮,一邊暗暗打量劉景,相比於兩年前,劉景五官總體變化不大,只是更成熟了一些,但氣質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

    如今他已徹底褪去少年人的輕浮之氣,背脊挺直,目光明澈,從容自信,風儀氣度之佳,即使放眼冠蓋如雲、才俊輩出的南陽郡,也少有人及。

    劉景仔細辨認一番,說道:「你是……你是鄧家的鄭監?」

    「正是小人,郎君真是好記性。」鄭當又說道:「小人此番前來,一是代我家主人奔君兄之喪,二是替我家女郎送一封信給劉郎君。」

    劉景心跳霎時快了幾拍,鄧氏女郎名叫鄧瑗,字少君,是劉景的未婚之妻,兩人乃是指腹為婚。

    指腹婚最早始於光武帝劉秀,當年其麾下大將賈復以作戰勇猛著稱,一次重傷垂死,劉秀為安其心,當眾宣稱「聞其婦有孕,生女耶我子娶之,生男耶我女嫁之,不令其憂妻子也。」這便是指腹婚的由來。


    劉景幼時聰明可愛,恰逢鄧攸妻子有孕,鄧攸便和劉景之父劉尚開玩笑說:「若生女,當嫁作劉家婦。」

    不想鄧攸竟一語成箴,隨着鄧瑗的降生,兩家就此訂下婚約。

    劉景七歲父親去世,離京還鄉,記憶已然模糊,只隱約記得鄧瑗是一個沉靜聰慧的女童。

    兩人再次見面,已經是八年之後,前身負笈遊學襄陽,而襄陽距離新野不過二百里,前身自然要登門拜訪。

    鄧瑗比前身小兩歲,其時年芳十三,秀髮覆額,體質修長,娟好如同玉人。

    鄧瑗非但容貌美麗,且才氣逼人,兩人談起五經要義、史集典故,前身發覺自己的學問居然還不如面前的小丫頭,自尊心受到了嚴重打擊,心中既慚愧又羞惱,偏偏還要故作鎮定,更聞鄧氏子弟背後奚落嘲諷,悲憤之下,負氣而走。

    最後一次見面,則是在今年年初,前身只敢在淯水河畔遠遠望鄧瑗一眼。

    彼時剛剛及笄的鄧瑗已是南陽遠近聞名的女郎,有絕世之姿,其臨河而立,耳聆淙淙、目眺波瀾,衣袂迎風拂揚,軒軒然若霞舉,宛若神女。

    前身內心不禁自慚形穢,認為自己沒有一點配得上她,連上前相見的勇氣都失去了。

    「足下請隨我來。」劉景平復心情,邀鄭當去室中敘話。

    二人落座後,劉景並沒有立刻看信,將信暫時放到一邊,詢問鄭當是何時到達的長沙。

    「日落前才至貴邸。」鄭當答道。劉景不看信,而是先與他寒暄的舉動,令他心情舒暢,對劉景印象更好了。

    「足下可曾用過餐飯?」

    「多謝郎君記掛,已經食過晚飯了。」

    劉景頷首,繼而感慨道:「不知不覺已經兩年了鄧君的身體一向還好麼?」

    鄭當回道:「主人今已年過五旬,身體雖然大不如前,倒也沒生過什麼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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