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明耀帶她來的這裏,但現在,幾乎都是她在逛,明耀很少提出異議,而且每當她看中什麼東西的時候,都是明耀搶先付的款。筆神閣 bishenge.com
阮時月跟對方理論,結果人家直接扔了句——我不花跟葉熙言沾邊的錢。
阮時月……
對葉熙言的怨念可真夠深的!
不過也是實話,除了畫葉熙言同人那些錢,之前她跟趙子宣討回來的錢買手繪板這些花了一部分,其他都被她存了定期,一時半會兒取不出來。
餘下的還真不夠她買的。
不過阮時月也打定主意了,等自己的漫畫稿酬下來,就把錢給明耀還上。
人家男朋友給女朋友花錢是理所應當的,可他們只是普通朋友,就這麼受着,她實在是於心不安吶!
於是趁着吃飯的空隙,阮時月藉口去洗手間,徑直跑到了一個賣紀念品的展位。
「你好,我要那個糰子的手機殼。」
白糰子趴在造型可愛的太陽上,四周浮着幾朵白雲,構圖簡單流暢卻又不失唯美,幾乎是一眼,阮時月就愛上了。
這東西不貴,完全可以用原主的錢買。
再說了,明耀也比較喜歡白糰子,這東西若是送他,應該不會被拒絕。
阮時月搖搖頭,先不去想這麼多,利落地付了錢,而後把東西塞進了隨身背着的小包里。
別的東西她暫時沒看到喜歡的,而有一兩個看對眼的,但價格又特別貴,她不動於那筆定製來的那錢,根本不夠。因而只能作罷了。
阮時月回到居酒屋的時候,明耀已經吃的差不多了,見她回來了,也只是看了眼,「快點吃吧,一會兒就涼了。」
「好。」
阮時月應下,乖乖拿起了筷子。
她不打算立刻就送,現在送的話,明耀不是一下子就猜出來她出去是專門買東西了嗎?
那多沒驚喜的。
還是等回去了再說!
吃過飯後,兩人繼續去看剩下的展位。
「我算是知道你先前那話的意思了。」逛到一半兒,阮時月撐不住了,在供遊客歇息的凳子上坐下,給自己捶腿,「除了吃飯,其他時候一直都在走路,好累。」
明明吃飯的時候還休息了一會兒,但眼下兩條腿卻都向她表達着抗拒。
尤其平時在家裏的時候,她基本都穿着舒適的拖鞋,今天出來為了好看,穿了嶄新的帆布鞋加船襪。
結果誰能想到這鞋竟然磨腳,阮時月現在左腳後有些火辣辣的痛,憑她的感覺,似乎是破皮了。
不過礙於這是公眾區域,她做不出來脫鞋查看的舉動,只能忍着了。
「腳疼?」注意到了阮時月的視線,明耀蹙着眉,問了一句。
「新鞋子,好像有點磨腳。」指着自己的腳,阮時月如實回答。隨即抬眸,用商量的語氣問,「明先生,我們今天可以早點回去嗎?」
「現在就走吧。」明耀幾乎沒有思考,就答應了下來,「今天的目標也差不多完成了。」
說着,他把袖角往上撩了撩,露出了裏面的運動手環,讓阮時月看步數。
「都一萬三千多步了啊?」
明耀今日跟她的運動軌跡基本是同步的,就算有誤差,也最多就是幾十步。
沒想到她今天竟然走了這麼多步,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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