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一行人吃過早飯後就直奔李家的家族律師蘭森-杜恩的律師事務所。他們抵達律師樓的時候,奧斯汀的私人律師塞門也已經準時等候在那兒了。
塞門是昨晚晚飯時間接到BOSS的電話的,然後趕當晚的飛機抵達的洛杉磯。一聽說BOSS是因為要結婚了所以才急急忙忙通知他過來擬定婚前公證的時候,他還大吃了一驚呢。
在蘭森叔叔的偌大的辦公室里,雙方律師坐下後開始擬定這份婚前公證文本。
很幽默的是——這一邊,新郎新娘的代表律師在為各自的委託人的利益進行着你來我往的爭辯和協商。而另一邊呢,作為委託方的兩撥人——李家和奧斯汀,卻始終有說有笑的討論着婚禮的舉辦細節等等問題,氣氛極其的融洽和溫馨。
「親兄弟明算賬」雖說是中國人的諺語,但是在大部分的傳統中國人看來,這是一種非常傷感情的行為。如果在中國,親兄弟真的坐下來「明算帳」了,基本上這對兄弟已經是面和心不合、甚至算的上是撕破臉了。
反而是歐美人,更習慣於「親兄弟明算帳」這樣的思維模式!
在歐美人的認知觀念里,「感情歸感情、利益歸利益」那是再正常也不過的一種思維方式了!兩者之間不會、也不應該產生混淆!別說是親兄弟了,就連親父子之間談生意,父子雙方也必須要帶上各自的律師團,丁是丁卯是卯的爭個一清二楚。如果問大部分的歐美人,會不會因為這樣的行為而傷害到彼此之間的感情?他們只會對這個問題嗤之以鼻甚至是覺得莫名其妙。
李老爺子和李承華在美生活了這麼些年了,對於這樣的思維模式也已經是相當的習慣了,甚至更是潛移默化的把這樣的思維模式套用在了各種場合的人際交往關係上。
所以,李家人和奧斯汀對於雙方律師的你來我往的爭辯的共同反應都是視若無睹。
在他們的概念里——在大原則已經談妥的基礎上,細節的執行等方方面面的問題那都是律師應該乾的活兒,兩方的律師人馬即便爭得再面紅耳赤,也不會影響到奧斯汀和珮珮彼此之間的感情和接下來的婚姻締結約定。
就這樣。按照當事人雙方在昨晚已經口頭商定的這份婚前財產公證的原則內容的基礎上,兩撥律師總共花了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針對這份財產公證的各個執行細節進行了一番你來我往的爭論和協商之後,才最終擬定出了一份讓雙方委託人都覺得滿意的婚前財產公證文本。
在奧斯汀和珮珮簽下名字的那一刻。在場的所有人都面帶笑容的擁了上去,紛紛恭喜和祝賀這對即將要締結婚約的金童玉女,甚至就連剛才還爭辯得面紅耳赤的各自代表律師——蘭森和塞門兩人,都一同圍了上去向這對新人表達着他們的恭賀和祝福。
吃過午飯後,大部隊人馬又來到了洛杉磯市政廳的婚姻登記辦事處。
按照加利福尼亞州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締結婚姻的實質要件一共有兩點:
第一條就是資格條件,也就是男女雙方必須達到合法婚齡。
加利福尼亞州的婚姻法規定的男女雙方的合法婚齡——均為15周歲。
這一點,珮珮已經完全具備資格了。
但是,奇葩的加州州際法當中,又有一條相對婚姻法很矛盾的兒童保護法,所有18周歲以下的男女,都被加州的兒童保護法定性為未成年的兒童!
於是,加州的州際法為了避免這兩條法規所產生的自相矛盾,針對已滿15周歲卻未滿18周歲的適婚男女又補充了一條法規:已符合合法婚齡卻仍未滿18周歲的男(女),必須獲得其父母或者當地法官的同意。才可以登記婚姻。
因為珮珮的爺爺奶奶、爹地媽咪,甚至連她的兩個弟弟,全家老小全都陪同在婚姻登記辦事處的現場,所以,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在例行公事的詢問了作為女方父母的李承華和秦婉玉對於此項婚姻的認同態度後,就很迅速的為新郎奧斯汀和新娘珮珮進行了婚姻實名登記手續、並頒發了結婚證書。
隨後,工作人員還很熱心的詢問新郎新娘,是否需要他們辦事處提供的「結婚一條龍服務」——也就是租用與他們辦事處配套的小禮堂、並且聘請辦事處駐守的牧師為他們舉行相應的結婚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