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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嬌的婚期日漸臨近,每天都跟准伴娘孟凡報備婚禮準備的情況,從婚期前三個月定酒店開始,到拍婚紗照,再到做好電子請柬展示給她看,孟凡算是雲參與了嬌嬌整個婚禮籌備過程。
離婚禮剩下多半個月的時候,嬌嬌把孟凡拉進了一個三人群聊——「快樂向前沖」,群里另外一個人潘越是兩人共同的高中同學,也是嬌嬌邀請來的另一位伴娘。
孟凡和潘越稍微寒暄了一番之後,嬌嬌開始說正事——讓兩人自己挑伴娘服。她先發了幾張圖片和鏈接,說:「這是我閒着沒事兒的時候看着玩的,伴娘服有中式的有西式的。我其實覺得中式的更好看,但是基本上都是帶外套的,所以好貴啊,本嬌買不起。」
潘越:「那我要中式的。」
孟凡想了想緊隨其後舉手發言:「那我要顯瘦顯高顯白顯氣質的。」
嬌嬌:「那我要狗帶。」
孟凡打眼一看,伴娘服都是小禮服款式的,她愛撫着肚子上的褶子說:「說到狗帶,伴娘服送塑腰帶嗎?我這個腰得使勁勒一勒,到婚禮那天我就不吃飯不喝水不喘氣了。」
沒人理會孟凡滿嘴跑火車,潘越說:「伴娘服多少錢啊?你出還是我們自己買?」
嬌嬌:「你們只管挑,我買就行,這屬於婚禮開銷之一。.而且我看着伴娘服都在100塊錢以內。」
潘越:「100塊以內?我看着還以為這種衣服得好幾百起步,100塊的話那好便宜啊!比普通衣服還便宜,我還以為得多貴呢。」
孟火車司機再次舉手發言:「窮人覺得100塊買件衣服也挺貴的,而且還就穿這麼一次。嬌嬌我給你貼補點吧,份子錢里你自取就行。」
嬌嬌理直氣壯地說:「是便宜了點,但是你們不能穿的比我貴比我好看啊!」
十年默契讓孟凡緊跟着就開始吹捧:「反正你長得就比我好看,我穿好看點不過分。」可惜孟凡的吹捧收效甚微,無人理會,孟凡覺得自己pr的好失敗。
嬌嬌:「伴娘服你們有空再看就可以,現在回答我另外一個問題,你們有什麼想要的伴手禮嗎?」
潘越秒回:「錢,金錢。」
嬌嬌:「要錢沒有,要命我老公有一條。」
潘越:「那更好了,命我也不要了,留給你,他的工資按月直接打給我就成了。」
孟凡認真想了想自己缺點啥,低頭看到自己打字的手脖子空空蕩蕩,說:「我想要金鐲子,玉的也行,要和田玉的。」
孟凡又斟酌了一下,認真地說:「翡翠的就別選了,我們年紀小,壓不住。」
潘越接茬:「不過你要非送翡翠也行,回頭我再送我媽。」
嬌嬌一直沒說話,但是孟凡看到群名稱改成了「嬌花受害現場」。
下午的時候,嬌嬌往群里發了一個ord文檔,說是她午休的時候挑出來的伴娘服,孟凡下載下來打開一看,裏面是排版好的圖片和淘寶鏈接。
孟凡豎大拇指:「不愧是白領麗人![強]」
潘越:「不愧是白領麗人![強]」
受害人嬌花:「不愧是我![強]」
嫌疑人潘某:「這家好看。」附了一張ord裏面的賣家展示截圖,圖中同一個女孩用同一個髮型、同一副妝容、同一個表情穿着六件不同款式的衣服,排成一排,冷不丁一看孟凡直接垂直陷入恐怖谷,被嚇了一跳。不過吐槽之前孟凡還是惦記着火速改了自己的群備註。
目擊市民孟女士:「這一排人頭嚇着我了,現在人台模特都這麼寫實了嗎?」
嫌疑人潘某:「我看着感覺這些伴娘服都挺好的啊,但是還真都100以內,我還是很奇怪為啥伴娘服這麼便宜。」
受害人嬌花:「我也很奇怪為啥婚紗就連租一天都這麼貴。」
嫌疑人潘某:「裙子可以買高腰的,顯得腿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