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根據準確的數據說明,只要孕婦的年齡在十八歲以上,那麼難產率就會下降,這對母嬰而言都是好事。
當然,這就意味着,女子的結婚年齡,至少也要在十八歲以上。放在以前,其實已經有點晚,畢竟衛生條件不好,兒女能健康成人的概率並不高。為了避免絕後,所以大家都習慣,只要女性有了葵水就能出嫁,甚至有條件的,家中十五歲的男孩都已經有妻有妾。
這點也請各位看看附錄裏面的數據表,根據調查結果,十八歲以上才娶親的男子,身體素質會比十三四歲就娶親的男子,要高出許多。根據調查結果,健康的婚姻也能提升男子的壽命,只娶一個妻子的男子,往往能活到七十歲。但妻妾眾多的男子,就算有補品供應,往往也只能活六十來歲。
就算是為了各位的兒女考慮,男女必須要年滿十八歲才能嫁娶,這點各位是否同意?」
李煜本來一開始打算就提出三妻四妾制度,但看着大家都沉默了下去,於是向來了個曲線救國。而有了那麼明顯的數據,所有代表也沒辦法不動容。
的確,最近的醫療水平的確是有了很大的提高,是故嬰兒的夭折率的確是很大的下降。甚至就算有什麼病痛,好歹也能夠及時進行醫治,兒童的存活率也有所提升。
至於夭折的那部分,尤其是孕婦難產的情況,仔細想來就如同附錄的數據一樣,正是因為太早就懷孕生子的關係。有個別代表甚至有點自責,若是再遲幾年再讓女兒出嫁,或許就不會難產而死,一屍兩命了。
對於結婚年齡的提議,大家並沒有異議,於是同意把合法婚姻年齡提升到十八歲。
「之後就是我之前所言,侍妾制度的不合理部分。」李煜趁勝追擊,「既然母嬰問題,甚至是嬰孩的成長問題已經得到解決,那麼盲目的開枝散葉,我個人認為就沒有必要。
更別說教育資源會直接朝着嫡系的兒子那邊傾斜,庶出的往往沒辦法得到足夠的教育資源,這無疑是不公平的,手心手背都是肉,豈能因為是庶出就差別待遇?
我個人的提議是,庶出兒女也有繼承權,侍妾應該具備妻子的一部分權利,至少不應該是男人的附屬品,可以任意打殺或者轉賣轉送!」
在場的,其實只有李煜是穿越者,多少有點一夫一妻的觀念,僅僅不排斥三妻四妾。但其他人基本上都是這個時代的土著,尤其是那些世家出身的存在,庶出兒女獲得繼承權這點無疑會侵害到他們的利益,關鍵還是破壞家族的穩定性。
也有一些人會反思,比如庶出的陳韜和楊浪等存在。好在代表大會上,也不都是世家出身的存在,有不少其實還沒有家族的概念,嫡庶的概念也還沒有根深蒂固。李煜那句手心手背都是肉,也的確是讓他們有點動容。
最後表決的時候,到底還是過三分之二的人認可這個制度的實施,於是庶出子女也具有繼承權,關鍵還是侍妾的地位提高這點,也得到了認可。
比起庶出子女獲得繼承權這點,侍妾地位的提高反而也符合不少人的利益訴求。有些人的妻子往往都是聯姻的對象,所以夫妻的關係並不美滿。反而是小妾最為貼心,但這個時代小妾的地位低下,說不得妻子都能棒殺小妾。
男人事業為重,豈能時時守護在旁?某天回來,卻現小妾被棒殺了,那真不知道哪哭去……換言之,侍妾地位的提升,反而阻力的最小的。
與此同時,正所謂破罐子破摔,連帶着三妻四妾制度也得到了落實。三個妻子就三個妻子,反正既然庶出的都能爭家產,庶出的都能夠繼承爵位,那再多兩個平妻也無關痛癢。
「最後我要提議的是,婚姻自由和重婚重稅原則!」李煜對結果很滿意,最後才開始宣佈重點,這個提議其實也是最有爭議的,所以放在了最後。好在大家已經妥協了那麼多,再妥協一些,似乎也不至於有太大的麻煩。
婚姻自由,那就是禁止強迫迎娶女方,或者脅迫女方嫁給自己,甚至因為欠債用女兒抵債的情況。真正的婚姻自由,現階段的條件還做不到,但至少也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女方的權益。
重婚重稅原則,便是迎娶一個以上的女子,第二個開始每年要繳納一部分的重婚稅。法律規定,男方最高只能迎娶三妻四妾,換言之最高限度被釘死在七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