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在海灘上一起散了會兒步後,看看時間不早,便又相攜着一起回返酒店。
回到酒店他們所住的22層後,崔素英暫別林旭,回房去洗澡換衣服,而林旭則去李飛燕房裏叫她,然後三人再出來一起到餐廳去吃早飯。吃過早飯再待上一會兒,他們就可以再一起乘車去楊俊軒的公司參加股東大會,正式簽署入股合同了。
目送崔素英離去回房,林旭抬手敲響了李飛燕的房門。
敲了幾下,李飛燕立即過來打開房門。
林旭先探頭往裏瞧了一眼,但見他那個裝贓款贓物的旅行背包已是不見,問道:「東西送走了?」
李飛燕笑着點頭道:「嗯,你取的那些東西,還有你那兩根甩棍,以及那把血滴子,我都讓他們打包裝箱運走了,估計一周時間應該就會送到。那兩條鏢帶和手槍,我讓他們拿回去了。那張軟盤也交給了他們,他們會負責把東西送到僱主手上。」
「哦!」林旭點了點頭後,想起件事,「對了,我昨晚忘了問了,難道像我們汾縣那樣的小縣城,也有你們物流公司的物流點?」
李飛燕笑道:「汾縣這種小縣城當然沒有,就連平陽市也沒有。目前整個晉省,也就省城晉陽有一家分公司。不過你不用擔心東西送不到,雖然汾縣沒有物流點,但他們會安排剛好路過那邊的貨車。不直接路過的,也會臨時安排繞一下,然後電話聯繫約個地方接貨。」
「哦,這樣!」林旭聞言又點了點頭,道:「你收拾一下,咱們一起去餐廳吃早飯吧!剛才在海灘上遇見崔素英了,她也會一起。」
「你們倒是挺巧的啊!」李飛燕瞧着林旭笑了句,道「不用再收拾,我已經好了,走吧!」
「你是知道她每天早上都出去到海灘跑步的,也不算巧!」林旭解釋了句,先轉身出門。
李飛燕跟着隨後出去,返身關好房門後,兩人往崔素英住的2216房間走去。到了正要敲門,不想門先打開,便見崔素英已換過身衣服穿戴整齊。見到兩人她微一驚後,便笑道:「正好,我們走吧!」說着走出門。
這時已是到了上午八點多,到就近的樓層餐廳吃完早飯,再加上消磨了點兒時間後,就已是一個小時過去。接着三人便直接從餐廳下到大堂,出酒店乘車前往楊俊軒的公司。
至於昨天楊俊軒給三人的合同,倒是可帶可不帶。那合同楊俊軒公司的電腦里肯定是有留底的,到開股東大會要簽的時候再打印一分即可。而沒簽的合同就等同於廢紙,也沒什麼用。
三人中,崔素英出門到餐廳時就順便帶了合同,而林旭與李飛燕便都沒帶。由此倒也可以約略看出三人對這次投資的態度,崔素英比他們兩個要重視。當然,也是因為崔素英是做生意的,本身經常在生意場上跟人談判簽合同,有這種出門帶文件的意識。至於林旭與李飛燕,他們哪有。林旭在這以前,是根本連合同都沒簽過。李飛燕就算有,怕也很少有這種正式生意合同。
熟門熟路,司機很快就開車帶三人抵達了高新軟件園內楊俊軒公司所在的15號樓。
等到達後,林旭和李飛燕立即注意到,15號樓下面以及周邊,還有停放着幾輛警車。看樣子,應該還是在詢問相關人員,以及在周邊儘可能的尋找臨晚的目擊者。
林旭和李飛燕瞧見後,當然是心知肚明地知道是怎麼回事,但崔素英就不知道了,看到周圍的警車與有些緊張的氣氛,不禁道:「是出了什麼事嗎?」
「誰知道呢?」李飛燕自然也是裝作一臉糊塗地道。林旭則沒說話,只是裝作好奇地看着外面的警車。
說罷,待車停穩,三人開門下車。
楊俊軒今天倒是沒有親自帶着人在樓下迎接,不過也另外安排了公司別的人員在樓下等着,並且是昨天見過林旭、李飛燕、崔素英三人的。這時見到三人下車,便立迎了過來打招呼。
崔素英回應了聲,便向迎接的人問道:「這裏是出了什麼事了嗎,怎麼這麼多警車?」
那人點頭道:「嗯,是出了事,昨晚我們這棟大樓的警報被觸發了,而且有人闖進了我們公司。但經過排查後,卻發現並沒丟東西,應該是警報響起後就把小偷嚇走了,他們還沒來得及下手。」
「啊,真的沒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