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離去後,岳纖雲便轉回頭看着店裏的鞋子。『從頭到腳換裝,鞋她自然也是打算要給林旭買的。只是原本她打算買完衣服下來後再買鞋的,但現在既然進來鞋店了,那也不妨先看看地挑一挑,看中合適的就先買下。
林旭進來後,則是在店裏隨意地打量了眼後,就沒什麼興趣了。看了眼岳纖雲在那裏挑鞋,他站在店門口轉身面向外面,打量着外面商場的情形。
這家商場雖然高檔,但其實客流量並不是很大。畢竟有錢的人家還是少數,城市裏這個情況也不例外,佔大半的還是低收入人群。何況平陽也只是個三線的地級市,跟一線大城市相比就不算什麼了。所以能在這座高檔商場消費起的,也只是佔少數,遠不能跟林旭幾年前第一次來市里時跟父母去過的那座平民化商場人流量比。那裏似乎無論任何時候,都總是人潮擁擠,熱鬧喧囂。
這裏地方大,人卻少,自是不免顯得清冷了些。不過這也只是相對來說,其實來來往往的,也是總能見着人。尤其一樓的另半邊是一家大型市,那邊的人卻也不少。
「有小偷,抓小偷啊!」正自四下打量間,忽然聽到一個女人的聲音大聲喊道。
林旭聽到這聲喊,立即尋着聲音轉頭望去。一望之下,就見商場中間那道樓梯式的電梯下面,快跑過來一個看上去二十來歲,身材瘦小的男的。這男的看上去一身衣着倒也光鮮,但這時手裏抓着個女包,臉上一臉慌張的跑的飛快,一看就是小偷。
在這小偷身後的十來米遠處,正有一個看上去三十來歲保養得當的婦女在奮力追着,一邊追一邊叫喊的請人幫忙。只是女人天生體力就不如男人,而她這時腳上又還是穿着一雙高跟鞋,跑不得勁,更是追不快,越追反而被落的越遠。
林旭現在所在的這個鞋店,就正處在電梯下面夾角的最裏面角落處,因位置不好,所以向來清冷無人。但現在這個位置,卻是恰好正對着那飛奔過來的小偷。
林旭自從學會武功後,就經常自比書中的俠客。一身好武藝,仗之走天涯,路遇不平事,出手行義舉。這本就是少年的夢想,也是他喜愛看武俠的原因,並且這還是他最初習武的動機與動力所在。
但自從學武有成後,老實說,還真沒太做過幾件行俠仗義的事。雖然連受了兩次警方的見義勇為嘉獎,榮譽證書都收了好幾個,獎金也被了好幾千,但那兩次卻都是跟自己切身相關的。
第一回是因為那逃犯想要抓妹妹林彤做人質,他才主動出的手。第二回則是因為女朋友關落雪而跟關虎動的手,並且那回他都沒有主動把所有罪犯全都拿下,只是於關鍵處間接地插了幾下手,致使關虎等人落網被捉。最後把功勞算到他頭上,還是有些沾第一次見義勇為受了市里嘉獎的光,算是第一次的延續效果。
而前兩天五一旅遊去壺口的路上打倒那伙攔路的車匪路霸,也是跟自身有關,因為那天他們的車也遭這伙車匪的攔路收費而被堵在了路上。他去收拾這伙車匪,也是主要由自身出,想要趕快收拾了這幫傢伙後,好疏通道路。雖然當時心裏也抱着行俠仗義的念頭,但畢竟還是關係到了自身的相關利益。而且因為那天的出手,惹來了岳纖雲關注,導致現在這種麻煩結果。他心裏也是自認為了,那算是次挺失敗的行俠仗義。
出手救李飛燕的那次倒算是,雖然他當時的出手也是有同樣想得到密室里空空兒的秘笈這個原因在內,但若以這個目的為先的話,他當時最好的做法就是不管李飛燕,直接讓他們師兄妹在底下打個兩敗俱傷後,他再去坐收漁翁之利最為穩妥。但他當時沒有,而是及時出手地救下了李飛燕。可後來因為跟李飛燕關係走得太近,他現在已把李飛燕當作自己人來看,並且李飛燕也回報了他許多東西。所以他覺着這次的行俠仗義,以現在看來也是有點兒不純了。
這樣算下來的話,他唯一的一次,也就是替馬朋出頭打了當時的保衛科長武建國那次了。那次他純是路見不平地幫助同學,而且因打武建國,還遭遇到了開除危機,可以說是不顧自身安危地挺身而出,是為了義與理。所以他覺着,只有那次才算是完全符合里行俠仗義的標準。
當然,他也不是非要去追求這個標準。只是到現在算來算去,才只有一件能正經拿得出手,卻是讓他覺着自己的行俠仗義
第六十五章賊喊捉賊我叫紅領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