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右侍郎馮元飆被委為與清遼聯軍談判和議大使,當日便出京前往關外。就在同一天,劉鈞也向吳甡提出了幾項人事提議。
「自劉閣老丁憂返鄉,如今內閣只剩下五人。我提議內閣補充兩人,恢復到過去七人內閣規模。」
皇帝朱慈烺對吳甡道,「元輔,郡王先前也跟朕提過此事,朕的意思是如今輔政大臣就剩下兩位,內閣又缺員,不免過於辛苦。不如就再補充兩人入閣,以後也能分擔些兩位的擔子。」
「郡王提了兩個人選,川湖總督袁繼咸,前閣老姚明恭,元輔覺得如何?」
吳甡有些措手不及,他沒料到劉鈞在這個時候突然提出這樣的事情,更料不到他事先已經與皇帝議過。
袁繼咸是劉鈞的老師,姚明恭是劉鈞的同鄉,若這兩人入閣,很明顯以後劉鈞在朝中的勢力更強。
他低頭沉思片刻,然後答道,「陛下,官員入閣,向來都有套固定的制度,需要經過會推。按制,三品以上九卿及僉都、祭酒,廷推上二人。閣臣、吏、兵二部尚書,會大九卿五品以上官及科道,廷推上二人、或再上三四人,皆請自上裁。凡尚書、侍郎、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卿缺,皆令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三品以上官廷推。」
大明三品以上的官級官員的選任方式,到了晚明以後,早就幾經變化,形成了極獨特的會推方式。
在大明初期,高級官員的選任很簡單,一般都是由皇帝特簡。到了宣德以後,若兩京六部、都察院堂上官有缺,則命廷臣察舉方面官之廉正公明才幹者,諸大臣商議推舉若干適合人選,再交給皇帝點選。
此後,這種會舉方式便漸漸成為主流。
不過到了成化年間。明憲宗又以會舉多徇私情為由否定了一直以來的會舉方式。但明憲宗自己本人又不能勝任親簡,因此最後便又形成由吏部單獨推選高級官缺的方式。
但三品以上的高官畢竟不同於普通官吏,多為股肱重寄,選任需慎。又有此前眾官會舉的傳統,於是反對吏部單獨把持銓選的呼聲逐漸增多。
弘治時,明孝宗聽從大臣們的進諫,再度恢復會推制度。從此,會推制度正式形成。
按照這種會推制度。朝廷要選任內閣大學士,就需要大九卿以及五品以上官及科道言官,一舉推薦出兩人或者三四個候選人,最終由皇帝決定。
會推制度最重要的兩個程序,一是候選人產生,要集合有資格的眾官,討論商議。
凡遇尚書、侍郎、巡撫等官缺,要由吏部組織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堂上官,九卿合議推舉人選;遇更為重要的官缺,如吏部尚書、兵部尚書、總督、以及內閣閣臣等。九卿之外還要有科道官的參與。
萬曆後期開始,凡有會推,科道官皆可參與。
其二是在選用上,會推候選人名單上呈,由皇帝確定人選,最終任命結果既可以是會推所選之人,也可由皇帝另選他人。這種規定本身便界定出了兩種意見上的分歧空間:眾官員在提名候選人時可能存在的意見不同;皇帝在進行最終決策時與眾官員之間可能存在的意見不同。
崇禎在位之時,曾經用過一種相當奇特的方式選用高官。先由大臣們會推出幾個侯選人,然後他再把這些侯選人的名字寫在紙上扔進金瓶里,然後採用抽獎一樣的方式。最終摸到的就是選用者。
在劉鈞看來,會推本來也是一種集思廣益,推舉賢明的好制度。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明代的會推制度。使得在大明重要官僚的任命過程中,大小官員都得以參與其中,用人意見得以表達。
但是如此一來,牽涉到的派系太多,特別是到了明後期後,黨爭厲害。會推便淪為黨爭的悲劇,會推本身所包含的意見分歧空間,便漸漸淪為意氣之爭黨派之爭,使得朝中的紛爭更嚴重。
崇禎時,比較嚴重的會推爭鬥就是錢謙益與周延儒和溫體仁的鬥爭了。當時會推閣臣,東林領袖錢謙益成為侯選人,而周延儒和溫體仁二人未當選,兩人便以結黨和科舉舞弊為名攻擊錢謙益,最近使得錢謙益失去入閣的資格,並被問罪,周延儒則得以入閣。
如今朝中,自周延儒死後,原來的江北黨也紛紛
第447章 平西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