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署少卿向皇帝稟報,截止六月底,龍漢元年上半年的海關關稅也已經統計出來。+◆,
「上半年海關稅有多少?」劉鈞很有興趣的問道。如今海貿繁榮,沿海各港都設有海關,海軍也嚴查走私,因此敢走私偷稅的雖然還有,可已經不多,大多數商人,都開始老實的報關納稅。
「上半年的各海關關稅收入總額為兩千二百三十七萬塊余。」海關署少卿楊勛沒有如黃道周一樣把零頭也記報的清清楚楚,而是給了一個整數。
兩千二百三十七萬塊銀元。
雖然遠不如黃道周一樣動不動每項收支過億,可兩千多萬塊,也足以讓皇帝興奮了。這可不是海關關稅,過去沒有的稅收,這是一項完全新增的收入,還不是固定收入,隨着商貿的興隆,只會越來越多。尤其今年最初的幾個月,海關稅收入還較少,而劉鈞稱帝後,海關稅立馬就大幅上漲了,明顯過去海關損失了不少關稅,落入了官員手中。
半年兩千二百多萬,一年就會有四千多萬塊。
這還僅是海關,另外內陸還有不少的關津,不過因為劉鈞禁止重複收稅,因此內陸的關稅收入遠不如海關,加起來都只有九百多萬塊。這些關稅,名為常關稅。
常關稅不到海關稅的一半,但也遠超明代諸鈔關一年幾十萬兩的數字。漢帝國的常關稅半年就九百多萬塊,一年能達一千多萬近兩千萬,這是明代鈔關稅的七八十倍。
主要還是因為明代官紳勛戚等車船貨物過關,都是免稅造成的。
而龍漢朝常關稅半年達到九百多萬塊,稅率並不高,只是按百分之五征常關稅。但各關鈔已經沒有人能免稅,且新朝關稅人員也沒明代時那般**,因此稅收增收了這麼多。
常關和海關半年達到三千一百多萬。非常讓劉鈞滿意。
接着鹽務署少卿也開始向皇帝稟奏鹽務稅收。
在龍漢朝,鹽務劃為兩塊,一塊是朝廷監督管理衙門,一塊則是運營部門。監管的是朝廷官員,而運營的則是皇帝私屬。
到現在,鹽務也和銀行一樣,屬於皇帝私產,是皇帝承包,然後納稅。
因此鹽這塊收入,一塊是皇帝私人。一塊屬於朝廷。皇帝收的是鹽運銷收益,朝廷得的是鹽稅收益。
「截止六月底,龍漢元年上半年,我們共銷出食鹽一千萬擔,每擔售銀四塊,收入四千萬塊銀元。其中鹽稅每石兩塊五,因此上半年鹽稅收入實為兩千五百萬塊,產運銷成本為每擔一塊,稅後收益為五百萬塊。再扣除營業稅和所得稅、房產稅等,稅後淨收益三百一十萬餘。」
「非常不錯,半年鹽稅收益兩千五百萬塊,還有其餘各項稅收一百八十餘萬。很好。」劉鈞稱讚道。
鹽稅過去一直是各朝財政收入的大頭,因為人人都要吃鹽,因此鹽稅實際相當於人頭稅。采之不竭的鹽,被官府嚴格控制。成為極其貴重的必須消耗品。
鹽的稅收是成本的兩三倍。
不過大明的鹽務一直很**,雖然各種改革,可根除不了特權階層。因此這改革也就治標不治本,最終朝廷能到手的鹽稅不過百餘萬兩,少的可憐。相比起唐宋時鹽稅佔據財政半邊天的情況,那是遠遠不及。
只不過是造就了無數身家百萬的大鹽商。
百姓不但沒得到半分利益,反而鹽都吃不起,高價買來的都是些劣質鹽。這也引得無數鹽販走私販賣私鹽,讓地方治安更加混亂。
劉鈞承包的鹽運銷,採用了全新的體系,把產、運、銷分離,甚至只做批發商,允許且不限制的任由百姓商人購買批發,運到縣裏鄉村販賣。
他們產的鹽質量更好,價格卻比過去低,也打破了販鹽的門檻,再不必鋌而走險的販私鹽。
如此一來,朝廷拿到了穩定的鹽稅,而劉鈞的這個運銷商團,也一樣拿到了稅後的足夠利潤。
半年稅後三百餘萬塊,完全足夠支付採運銷的成本,包括僱傭工人的薪水,還能有不下百萬的收益。
劉鈞賺了錢,朝廷得了稅,百姓得了便宜優質的鹽,商人得到了部份利潤,還有許多百姓得到了一份薪水不錯的工作,皆大歡喜,多贏的局面。
第520章 全球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