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後,里長來回話說喬古縣城南正好有一大奢華宅子要賣,主家因生意的原因早搬到京城,委託留守管家賣宅,周邊環境好,就是價錢有點高,還沒講價的餘地。
儘管覺得價錢高,但盼望住進喬古縣奢華大宅的沈劉氏看過房後就爽快付清錢款。
當沈博看到房契,才知道這事,他勃然大怒,「阿鳳!琬琬着人送錢來你就給她存着,你怎麼未與我商量,未與琬琬說一聲就私自這樣做?」
沈劉氏委屈地道:「老爺!女兒既然着人送來,就是孝敬你我的。何況我又沒亂用,置辦房產還不是為給她臉上增光?」
&是孩兒沒出息,沒讓你過上好日子!」沈城穿着一襲錦緞棕色長袍,不再與泥土打交道,閒在家裏,皮膚也養得白皙細嫩。
打扮得像個大戶人家小姐的沈靜玉倚門而站,沈博發火,她蹙着眉頭,大氣都不敢出。
守着幾畝薄田,吃穿不愁,便是沈博認為的好日子,嘆聲氣,「還能住在沈家老宅,我的一生便足亦!」
沈劉氏勸道:「老爺!你若捨不得離開,還是可以回來度度假!」
沈劉氏先斬後奏,大宅已經買下,再說也沒用,沈博發一頓火,這事也就這樣算了。
擇吉日,沈家搬進那在喬古縣算得上數一數二奢華富麗的宅子,沈劉氏又用餘下不多的錢稍改宅內設施,添辦家具以及買進幾個下人。
家中沒錢,便托人捎信給花靜琬,說剛置辦房產等等,手頭緊,花靜琬沒幾日又着柳宗送錢來。
坐吃山空,也不能再伸手給女兒要,沈劉氏便取些出來,在熱鬧的地段買下一間鋪子開飯館。
世子妃娘家人在喬古縣開飯館,那喬古縣的大戶以及縣令吳雲雨都巴結着來捧場。
日子過得紅紅火火,沈家人徹底改頭換面。好日子沒過多久,便有一個頗有些富貴樣的婦人上門來,說是這宅子的真正主人。
有女兒作靠山,手持官方房契,沈劉氏大怒之下令下人把那婦人打跑。
婦人一紙訴狀將沈家告到官府。吳雲雨一看狀紙告的是沈家人,便斥喝要把婦人趕出縣衙。那婦人理直氣壯說出幾個字,吳雲雨頓時嚇得臉色劇變,一邊殷勤款待婦人,一邊着差役帶一封信到王府請示。
差役是來朝接待的,當花靜琬接到這封信,晴天霹靂,驚詫得呆住。
狀告沈家的人不是別人,是花公公,吳縣令在信中說是花公公的大夫人花陳氏代告,根據其在信中對婦人的外貌描述,那婦人正是花公公的大夫人。
信中說,訴狀上寫着的那大宅是花公公用一生積蓄所建,打算有一日在王府幹不動用於養老。修建宅子當初還曾稟報過高擎,高擎可以作證他在喬古縣有一處大宅。在王府供職,那宅子便一直空着,着心腹下人小溜兒在那看護。
訴狀告沈家人偽造地契,非法侵佔民宅,毀壞大宅內設施、打人等等。現在,不光要沈家人歸還大宅,其精神賠償費以及其他賠償費高達一萬兩銀子。
冬兒一擼袖管,「賠他個屁,還一萬兩銀子?這事肯定是花閹人在報復,依奴說少夫人直接讓那吳縣令轟那惡婦出門。」
剛巧懲治完花公公,定如冬兒所說,對此,花靜琬表示贊同。
來朝摸摸頭,道:「不排除是花閹人報復。但如果是報復,他們應該有商議這些的舉動。如果曾經商議過,就瞞不過派去伺候的下人。昨兒小人還特意問過他們中的李勇,李勇說一切正常。只花陳氏獨自一個人出門,說是回娘家。」
是啊!十多個下人監視閹人,那些閹人做得再隱秘也不可能瞞得過那麼多的下人,何況他們不是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務。
來紅挑眉望向來朝,「可這事也太巧合。為什麼偏偏發生在少夫人娘家人身上?」
&閹人現在是個殘廢,再折騰總不至於取他性命。不管如何,他是朝廷派到王府的管事官,還得小心再小心行事。小人認為情況不清楚,須得當面問清。而且這事千萬不能讓王爺與王妃知道……」來朝頓頓,又道:「不如少夫人藉口回娘家去喬古縣一趟,問清楚情況再下定論。」
狗急跳牆,如果大宅一事不是花閹人的陰謀,而是陰差陽錯的巧合,那花閹人不會像被廢十指、割舌頭那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