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塊能買什麼?
對於鄭蓮花來說,這足以作為一個半月的生活費。
對於柳仙仙來說,這連條裙子都買不了。於是,柳仙仙決定選擇自己做。
兩個人尺寸和設計稿花了一天的時間。在要不要那麼露這個問題上,她們倆至少花了半天。
等柳仙仙做好裙子,買好小靈通,然後去魅影踩點的時候,鄭蓮花已經去金斯家掃了三回的地了。
不過,每回金斯都不在家。所以她什麼情報也沒找到,一切只能靠柳仙仙的走心程度了。
在鄭蓮花練習告白節目的第三天夜晚,柳仙仙同志傳了線報。
「快過來,金斯進場!」那壓抑中的激動無不顯示着情況的緊急。
鄭蓮花連忙地提起擺在一旁的小禮服,以最快的速度在門口打了個出租。時間在車子啟動的那瞬間,如離弦的箭般飛逝,鄭蓮花在車子開到半路上的時候,才發現化妝品忘帶了。
這是一種上茅坑忘記帶紙的窘境,她只好請求場外援助。
電話剛一撥通,就是柳仙仙興奮的聲音:「來了沒?來了沒?來了沒……」依稀可聽見的風聲顯示她在外面等她。
鄭蓮花醞釀了許久才說:「我把化妝品忘家。」
一種詭異的寂靜蔓延在兩個人之間,柳仙仙終於問到:「衣服帶了沒?」
「帶了。」鄭蓮花默默地說到,她忽然意識到事情不算太糟。
最後柳仙仙決定先去借一下化妝品,不過這難度大概高於在魅影這群人中找出一個年薪二十萬以下的。
最後,她找到了魅影酒吧的經理。
眼前這個美麗的女人符合所有姑娘對自己的一切期望。柳仙仙說明了來意,看見經理臉上沒有露出慍怒的神色,自知事情已經成功了一半。
「不過,」經理少女放出了大招,「我們這裏有個歌手出了點事情,你們能幫我補上這個空檔嗎?」
這如花的笑靨在柳仙仙心底綻放了煙火,這真是正合他意。於是遠在路上的鄭同學就被她賣了。
一切都是為了愛情嘛。
鄭蓮花帶着禮服趕到的時候,真的沒有想到一切那麼順利。柳仙仙帶她進去,就咕的一下找到了化妝間,然後她們就咕的一下畫好了妝,換好了衣服,弄好了頭髮。
場外因為第一個節目的結束,人們都有些騷動。金斯灌了一口雞尾酒,眯着眼睛看着舞台上微醺的光暈。
今天晚上,什麼好玩的事情都沒有發生。
他痛恨這樣的自己,就像過去的他痛恨在意父母吵架這件事的自己。
為什麼會喜歡上那女人?
這個問題越來越妨礙着他的生活,即便他連那女人的名字也不知道。
「問名字。」他又灌了一口酒,勉強找到了一個理由。或許就是因為不知道她的名字就喜歡她這件事,所以他才這麼困擾?
只要名字……
金斯的思緒被舞台上的響動打斷了。
他望向前方,瞬間被調亮的燈光讓他的神經猛地一繃,那張驚艷的面容讓他驚慌無措。
「開什麼玩笑!」他暗暗咒罵,自己竟然被一件小事情弄出了幻覺。
「今天,我來這裏是要告訴一個人。」淡淡的呼吸聲飄入了金斯的心裏,好像昭示那明晃晃的心動。
這是誰的心動?
鄭蓮花的目光在人群中梭巡,終於看到了金斯那張閃閃發亮的臉,半夢半醒的神色讓她呼吸一滯。她的心跳加快,咚咚的聲響好像蓋過了耳邊的所有聲音。
即便是頹廢都美得讓人窒息,這樣的男人有誰不愛?
鄭蓮花緩緩地吞了吞口水:「我喜歡他。」
這種喜歡就像是秋天的溪水,摻雜着落葉落花,但依舊澄澈得讓人一眼瞭然。
「我喜歡他。」鄭蓮花的眼眶微熱,也許是氣氛的烘托,她前所未有地明白自己喜歡金斯。
因為一張容顏,但似乎又不僅僅是一張容顏。金斯是她費勁全力的目標,是父親甦醒的希望,這種複雜的糾葛讓她無法徹底分清。
「我喜歡你,就像是融冰之於炎陽,即使最後化為烏有也甘之如飴。我喜歡你,就像是鳴蟬至於冬雪,
第四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