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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異種

    狼皮則拉着那柄陪葬的弓,用手拉了一下,弓身較短,整體看也沒有太大的不同。

    但是弓弦卻比自己的麻繩有彈性,似乎是什麼動物的毛髮絞在一起的。

    陳健接過弓箭一看,弓弦似乎是馬尾或者馬鬃,的確比麻繩要好。陪葬的那柄石斧不是打孔的,旁邊還有一支短矛。

    將短矛捏在手裏,重心很好,看起來應該是投矛或者標槍,是騎在馬上使用的。

    看了看這個死者,很確定這不是自己種族的人,不論膚色發色,還是下巴上濃密的鬍子,都不是自己族人的特徵。

    陳健的心裏不由有點緊張,自己部族的位置現在來看算是個四戰之地。

    和自己之前的猜測相差不多,自己的部族應該是東南方某個種群遷徙到西北最遠的一支,可能東南方的那些親族已經有了聚落,但因為老祖母等人遷徙的時間太早,也可能是遷徙途中一些掌管着秘密的族人忽然死亡,導致部族的發展有些畸形。

    這裏可能原本是一片無主之地,東南西北的幾個族群逐漸擴散到了這裏。不管是那個畫着紅魚的部族,還是這些異種的遊牧,甚至那個已經被遊牧消滅到的半地下結構房屋的部族,都不是一個族群。

    現在還沒有完全區分的農耕遊牧概念,佔據了好地方,自然會農耕,地方不好,想耕也不行。

    但陳健估計再向北一些距離應該就是草原了,否則沒法解釋這群養馬的異種族群是怎麼跑到這裏來的。或許只有三四百里的距離,也可能更近。

    也就是說,自己的族群如果就準備定居在草河岸邊,那麼自己的族群很可能成為對抗將來遊牧民族的第一線。

    從農耕出現之時,草原遊牧就是最大的敵人,在熱兵器出現之前,完全無解。

    諸如移民過去佔領之類的辦法,並不實際。

    移民過去,用不了多久就會遊牧化。

    因為你就算再有民族氣節、再有文化向心性,這兩種東西不是神,不能讓草原荒漠適宜耕種,移民過去的人只能適應遊牧的規則。


    喊兩句民族大義的口號,就指望遷徙過去的人一心向外擴展,絕不嚮往溫暖的花花世界,那除非有心靈控制器。

    陳健想了一下,在火槍出現前,似乎真沒有什麼好的制度能夠完全遏制。

    號稱遊牧粉碎機的哥薩克,那也是在火槍列裝之後,而且也就是一種變相的府兵制,用服役血稅代替賦稅。不過問題同樣很多,府兵節度有安史之亂,哥薩克有斯捷潘拉辛,都靠不住。

    再說能在前世世界上最適應耕種黑土帶上,弄出一個半獨立的族群,委實沒什麼值得學習的地方。

    就好比把黃河以北分給一群人,讓他們只需要服役打仗,不需要納稅,自己退到黃河以南,然後就可以說我的北面沒有遊牧民族。然而這毫無意義,歷史證明在火槍出現之前,他們不會往北打,只會往南打。

    思考了一陣,陳健小聲道:「咱們回去吧。」

    「我想把弓弦拿走。」

    「拿走吧,反正這裏留下腳印了。」

    「我想搶幾隻他們騎乘的動物。」

    「不行,回去還得在樹上走,遠處不能留下腳印。」

    「咱們幹嘛要怕他們?他們也未必打得過咱們。再說咱們還有城牆。」

    「因為咱們要收麥豆,在麥豆成熟之前,他們不需要打下咱們的村落,只要一把火燒掉,或是偷偷射箭不准我們收割,咱們這幾個月就白忙了。帶上那串頭皮,回去告訴族人。」

    狼皮背着那柄殉葬的弓,拿着那柄適宜投擲的短矛,踩着雪回到了山頂。

    叫上族人,趁着夜晚走了一段路,準備儘快回去。

    夜裏休息的時候,陳健琢磨着族人將來的路。

    不僅僅是這一世的問題,而是將來可能的發展。

    理性點想,收穫了麥豆之後,帶着全族沿着草河遷徙到下游,要是有大江的話,就渡江去南岸。

    把這將來的四戰之地讓給別的部族,自己埋頭在江河的南岸種田發展,吞併那個些自己說着同樣語言的族群,發展壯大,等到有機會了再打回來,這是



第三十八章 異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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