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純文字在線閱讀本站域名
高揚不是上帝,也不是上帝附體,他就是個精確射手,連個狙擊手都不是。
快速裝填了無法子彈,高揚開始琢磨着接下來該怎麼打了,他沒法讓子彈拐彎兒,在發現連用機槍就會挨槍子兒後,那些剩下的人一個個全躲了起來,所以,高揚沒有可以射擊的目標了。
班圖納很是振奮的道:「那些混蛋被打怕了,他們不會試圖反擊的,而且他們也沒有屠殺人質的打算。」
詹森用手拿着顯示屏,放在了高揚的眼前,讓高揚看那些躲起來的敵人所處的位置,在讓高揚觀看的同時小聲道:「他們不敢動了,我們怎麼辦,需要靠近了打嗎?」
高揚看了看敵人的位置後,低聲道:「沒必要,靠近了太危險,就在敵人的射距之外打,他們躲起來,我們換個角度就行了。」
有空中偵察就是好,知道了敵人的藏身之處,就能針對性的改變射擊位,所以,子彈雖然不會拐彎兒,但是換個位置打,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徹底掌控了戰場上的局勢,高揚想去哪裏就能去哪裏,端槍從地上爬起來後,高揚向着側方一個位置指了指,低聲道:「去那邊。」
快速移動只用了不到三分鐘,高揚又可以射擊到敵人了,再次臥倒在地上後,高揚沒有急着開槍,而是先觀察了一下,在心裏給要射擊的目標排了排順序。
首先要打的。是看着像指揮官的人,其次,是只要稍微移動就可以繼續躲藏起來的人。最後要打的,是那些想要改變藏身位置,就只能跑很遠的目標。
高揚端起了槍,對一個只能從兩輛汽車縫隙里之間看到一部分身體的目標開了一槍,在開槍之後,他在迅速調轉槍口的同時完成了重新上彈的工作,然後將一個拿着手槍趴在地上的人開了一槍。
高揚用的槍是獵槍。獵槍非常注重射擊的精度,但不太注重射擊時的快速裝彈。因為打獵時往往只有開一槍的機會,而且相較於狙擊步槍而言也不注重推彈上膛時的靜音效果,所以打過一槍在重新上彈的時候,發出的聲音比專業的狙擊步槍要大一些。
每次重新上彈。向後拉動槍栓時,會先發出輕輕的一聲金屬音,然後是彈殼飛出時的聲音,再然後就是槍栓向前推動時發出的金屬音。
高揚的射擊聽起來很有韻律,在槍響發出的巨響後,就是咔叮咔的三聲脆響,三次聲響大小有別,雖然聲音不大,但是很明顯。
在熟悉了手裏的步槍後。雖然距離增加了百十來米,但高揚的射擊速度卻是還加快了些,基本上四個聲響依次響起。非常的有規律。
詹森聽着交替響起的聲音竟然是有些陶醉的感覺,閒着沒事的左手跟着高揚的射擊節奏在自己的腿上輕輕敲打,竟然是覺得有種彈奏樂器的感覺。
換了方向能射擊到的只有七個人,高揚覺得少了些,但他射擊的結果卻是只打到了六個人,因為重新裝彈的時間太長。終於還是讓一個人給跑開沒來得及打。
重新把子彈裝滿之後,高揚站了起來。道:「繼續換方向。」
再次開始轉移射擊位的時候,班圖納突然大聲道:「有人要跑,他要上車。」
班圖納能看到就說明能打到,高揚來不及趴下採取臥姿射擊,而是轉身就舉起了步槍,停下了腳,身子站直了,快速的額瞄準了一下之後,一槍就把試圖要離開的人給打倒了。
趴着還好,站起來死的更快,看到那個試圖站起來逃跑的人下場之後,沒人敢做太大的動作了,一個個趴在地上蠕動着向屋子爬了過去。
高揚只需要射界,對於目標的大小卻是根本不在意,所以,只要他能看得到,那麼目標是站着的大目標,還是趴着的小目標,反正都是一槍幹掉的貨色,其實根本沒啥區別。
高揚已經開了十七槍,打死了十八個,而在外面的敵人至少還有十六七個,剩下的人都在屋子裏根本沒出來。
如果那些留在外面的敵人站起來一鬨而散,最多只能連打五槍的高揚其實根本沒辦法將所有人都留下,但問題是,他的敵人誰都不敢賭自己不是被瞄準的那個,這才是關鍵。
圍着
七百六十章 風水輪流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