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看到高揚拿起了一把1911,西蒙面無表情的道:「如果你的選擇是1911,你可以用我的槍,跟鮑勃一樣,我也喜歡定製槍,尤其是可靠地定製槍。」
西蒙撩開衣服,從腋下槍套里拿出了一把槍,倒轉過來將槍柄遞向高揚,面無表情的道:「等等我再給你個快掛槍套,還有,聽說你擅長使用霰彈槍?我也很擅長霰彈槍,我想我們可以來場比賽,所以不要死,在我沒有還清你的人情之前。」
高揚接過了西蒙的手槍,他看了一眼,沒發現西蒙的槍和手裏那把有什麼區別,但他知道摩西既然說了他的槍更好,那就一定更好。
「謝謝,我會還你的。」
說完之後,高揚看着一臉呆滯的崔勃道:「你是不是傻了?還不快點兒挑。」
得知自己也有份,崔勃二話不說,抓起了一把m4就背在了身上,然後又拿起了一把p226手槍,樂滋滋的道:「從來沒打過手槍,我還是自覺一點用這個吧,後坐力小了好控制,楊哥,知道你背不動,我替你多拿一把m4怎麼樣?」
高揚拿起了一把霰彈槍,微笑道:「我有它就夠了,警告你別拿太多,免得到時候不好行動。」
高揚拿的霰彈槍的型號是雷明頓870泵動式霰彈槍,這槍可以算是霰彈槍里最常見的型號了,尤其是老美的軍隊和警察用的霰彈槍,基本上採用的都是這款,彈容量7發,再加上槍膛里一發八發子彈基本上可以應付所有的局面,因為用到霰彈槍的時候,必然是近距離甚至超近距離,如果八發子彈都解決不了敵人,那只能說明敵人太多,換把加特林機槍在手也得死了。
高揚和崔勃在武裝自己,而格羅廖夫卻拄着他的機槍,就站在那裏只是看着,西蒙看了他一眼道:「你不打算選個副武器嗎?」
格羅廖夫搖了搖頭,道:「不了,我寧可多拿一個彈鼓,我不喜歡m4,而且我也不擅長手槍,再說當我需要用到手槍的時候,我肯定已經死了。」
西蒙沒有再多說,只是自顧自的走到了一邊,從靠近駕駛艙的一個柜子裏,拿出了好多東西,然後走過來丟到了高揚的面前,道:「三件件防彈衣,很輕,不到三公斤,但達到了美國的css三級標準,可以擋住任何手槍子彈,順便多說一句,這是華夏貨,世界上最好最便宜的防彈衣,哦,另外還有兩件作戰背心,還有兩個三d包,快拔手槍套,你們肯定用得上。」
西蒙拿來的這些東西雖然不是武器,但對於高揚來說比武器的重要性也不遑多讓,一大堆東西掛在身上晃里晃蕩的很不爽,有了這些東西,行動要方便的多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安全又多了一份保障。
高揚和崔勃把防彈背心套在了身上,在防彈背心外面再套上作戰背心,然後把推上的快拔槍套牢牢的綁好,就連格羅廖夫也把身上的東西都卸下來之後,給自己套了一件防彈背心,能安全一些總是好的,就算身上多了幾公斤的重量也是值得。
給自己穿戴好了之後,高揚和崔勃開始往身上裝東西,把彈匣都放在合適的位置,有了作戰背心,彈匣的取放都方便了很多。
在高揚和崔勃忙着的時候,其他人也沒有閒着,鮑勃給他把m1a的十個彈匣都裝滿了子彈,其中五個彈匣是手裝彈,其餘的五個是精選彈,十個彈匣加起來就是足足二百發子彈,如果高揚只是用來精確射擊的話,足夠他打上一場持久戰了。
鮑勃那裏還有很多m1a的子彈,但高揚沒有多拿,十個二十發的彈匣已經足夠他用了,高揚怕會遇到近戰,特意多拿了一些霰彈,足足六十發個頭超大的00號鹿彈,還好鹿彈倒不是很重,只不過是很佔地方罷了。
除了霰彈,高揚又拿了四個手槍彈匣,加上槍里的彈匣,一共就是三十五發手槍彈,全都選的是開花彈。
高揚覺得不大可能會遇到穿着防彈衣的對手,所以停止作用更好的開花彈,就成了他的第一選擇,不過手槍子彈高揚也沒有多拿,他的想法和格羅廖夫一樣,要是需要手槍自衛的話,也用不了多少子彈,需要大量子彈才能解決敵人的話,那他肯定死了。
摩根對於電子設備好像非常在行,他把高揚槍上的夜視瞄準鏡換了電池,免得需要用的時候沒了電,另外還有高揚撿來的那個頭盔式的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