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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四百三十四章 條件艱苦了點

    梁棟趕緊打開了對講機,聽着裏面沒聲音於是立刻急聲道:「老鼠呼叫頭羊,敵人的阿帕奇停止開火,有大量的士兵圍住了羚羊還在縮小包圍圈,他們要抓活的,完畢。」

    「我已經被包圍!重複,我已經被包圍,敵人非常厲害,羚羊傷亡已經超過三分之二,逃生已無可能,救援已無必要,我將在合適時機自殺,完畢!」

    梁棟剛剛把話說完,對講機里就響起了沃爾維克斯基的急促講話聲。

    沃爾維克斯基的話說的很急促,很絕望,但是真的很平靜,他肯定沒有慌,只是已經接受了命運而已。

    「堅持住!堅持住!眼鏡蛇,堅持住!」

    沃爾維克斯基沒慌,聽聲音倒是高揚急了起來,梁棟暗嘆了口氣,自言自語的道:「沒看出來,眼鏡蛇這一副學生樣子的倒真不是個慫貨。」

    在高揚和沃爾維克斯基對話的間隙之中,梁棟沉聲道:「眼鏡蛇,我就在你附近,敵人的武裝直升機已經停止攻擊,看樣子他們是要抓活的,你們還有機會的。」

    話說到這裏,梁棟覺得自己必須加快行動了,雖然他一個人確實能做的有限,不過作用有限,那也能起到點兒作用啊。

    一個突擊手,一個華夏培養出來的合格步兵,一個出色的炊事兵,能做些什麼呢?梁棟自己也在考慮這個問題。

    梁棟的槍是一把hk416,撒旦現在的用的步槍挺雜的,突擊手有時候會統一用hk416,有時候會統一用scar-l,但大部分時間只要不是有什麼要求必須槍械統一的任務,還是由着個人想用什麼用什麼。


    梁棟最熟悉的槍是5.8毫米口徑的95,但是5.8的子彈不好找,或者用ak槍族也能對付,可梁棟還是更喜歡小口徑,而ak74對他來說口徑又太小了,5.45的子彈彈道他不熟悉。

    在美國待了時間也不短,梁棟有時候也會去靶場打上幾槍過過癮,而在美國最常見的步槍就是ar槍族,於是梁棟對於m4這個型號的民用版步槍非常熟悉,所以他就選了一把hk416作為主用武器。

    其實在山地戰之中很少有接近到二三百米才開槍的機會,所以山地上用7.62口徑的步槍更合適,撒旦不少人就換成了hk417或者scar-h,但是呢,梁棟的主要任務是做飯,雖然他防彈衣不離身,步槍不下肩,但背着7.62口徑的步槍就太累贅了,於是也就一直把hk416用了下來。

    槍,是5.56毫米的突擊步槍,離遠了沒什麼鳥用,子彈,梁棟身上只有四個彈匣,加上槍上的一個彈匣,一共也只有五個彈匣150發子彈。

    手槍沒有,手榴彈沒有,槍上也沒有瞄準鏡,夜視儀也沒帶,大白天出門誰帶那個,滿身上下和作戰有關的東西,也就是一把槍外加一個對講機,除此之外梁棟連把刀都沒有。

    比起武器上太少帶來的劣勢,梁棟更加鬱悶的是他身上穿的還是一件白袍子,雖然說防彈背心罩在了白袍裏面,但頭上卻連頭盔都沒有只是一頂格子頭巾,唯一讓他覺得習慣而且熟悉的,也就是腳上的一雙靴子了。

    沒有望遠鏡讓梁棟覺得特別不方便,看着前面山上影影綽綽偶爾露出來一個的人影,梁棟隔着頭巾在腦袋上狠狠的抓了兩把之後,低聲道:「恁娘!這能幹啥?」

    唯一的優勢,可能就是正在激戰的敵人還沒發現從遠處蹔摸過來的梁棟,但是看看自己身上的白袍子,梁棟覺得自己沒被發現要麼是敵人瞎了眼,要麼是敵人看見他了卻不想搭理他,要麼就是敵人真的沒注意到他,不過只要他繼續靠近,那他就一定會被發現的。

    如果是高揚在這裏,肯定在一千米的距離上就開始射擊了,從背後打敵人個措手不及也能起到些解圍和拖延時間的作用,但是梁棟既沒那個本事,也沒有那個槍啊。

    「艱苦奮鬥是我軍的優秀傳統,沒有條件那就創造條件也要上!恁娘,拼了!」

    梁棟又躲在了一塊大石頭後面,然後他飛快的脫下了自己的白袍子,把白袍子放在了地上使勁兒磨擦,不管是石頭粉末還是泥土使勁往白袍上招呼。

    想把白袍子變成黑的不可能,但是很快白袍子就變成了灰黑色,離遠了一看,其實偽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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