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這個東西,只有親身經歷寫過的人才知道,絕對不是一般人能寫的。
這玩意不像是小說,很多情節有很多是用對白和鏡頭來詮釋的。
一個好電視劇的編劇往往要有足夠的耐心,善於洞察的心,以及良好的語言創造力。
這是三個編劇最需要必備的東西,而在有了這些東西後,一個好的劇本才可能會誕生。
前世的時候,洪雲就看到過很多娛樂小說的主人公那是牛的不能再牛了。
東剽竊一本劇本,西剽竊一本劇本。寫劇本就像是在吃飯一樣簡單,風光無限,牛氣哄哄。可是事實證明,這個風光放到洪雲身上後,那是根本不存在的。
根據洪雲自身的親生經歷來判定:小說就是小說。最起碼剽竊劇本絕對不是那麼輕鬆的
寫劇本難,剽竊劇本更難,這是洪雲這些年總結出來的一個經驗之談。
為什麼這麼講,這裏面其實很有說頭。
寫劇本,只要有了專業的知識和理論基礎,誰都能寫,只不過質量是好是壞無從判定
。剽竊劇本,那就不只是需要專業的知識和理論基礎了,還需要對原劇本有足夠的認識,能清晰記憶住原劇情的情節,在編寫的時候,還要把自己的思維調整到和原作者一個思想上。
這兩個東西最大的本質區別就是前者思想是由自己掌控的,劇情是自主的。後者,思想是被動的,劇情是模仿的。
而如果有參造物,那模仿自然是簡單的。但要是沒有參造物呢,那模仿的難度就遠遠的要超過自主思想了。
如果筆力不夠能力不夠,在模仿的時候只會讓剽竊者無比吃力。
這一切也是洪雲進行嘗試過後的產物。
剛重生的時候,洪雲也試着剽竊過,但是筆力和能力都不夠,剛下筆的時候,甚至不知道劇本該怎麼寫。
而他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把大概的劇情和大綱給寫出來,至於細節和詳細的劇情就是由她的母親來編寫了。這些年來他也和母親一直保持着這樣的合作。母親的能力加上他的剽竊精華才成就了國民作家李珠妍。
伴隨着時間的積累,他本人對於劇本這個東西也越來越熟悉。當然,他不熟悉也不行,畢竟現在母親的公司,未來亦是他自己的公司。走的註定是影視這個行業,作為老闆如果他自己都不專業又怎麼能把公司帶向輝煌。
總之,這七年來,他已經從一個劇本新丁逐漸變成了業內能人。
不過越是了解這行,他越發的清楚一本好的劇本絕對不是那麼好寫的。對市場的揣摩,對劇情的設定,對人物的設定,這些東西寫出來可能只需要兩三個小時,但準備起來卻最起碼一兩個月。
這不是危言聳聽,而是事實。
就拿洪雲自己的親生經歷來講,《初戀這件小事》這個劇本。《初戀這件小事》這部電影是本來是泰國電影。
女主人公小水是初中一年級的一個最最平凡的小女孩,她的功課一般(只有英語最好),體育也一般,但這位平凡的女孩偏偏愛上了學校中最優秀、最善良、也最帥氣的高一男生——阿亮。身為校園中的風雲人物,阿亮從來就是女孩們的焦點,無論是功課、體育、還是長相都很出眾,讓全校的女生都為他瘋狂。
小水明白自己根本無法與那些優秀的女孩們競爭,她只希望能離阿亮學長近一點。於是她做了很多傻傻的小事,只為能引起阿亮的注意:申請加入舞蹈社卻在篩選時被喜歡阿亮的同學小菲羞辱;
為此她不惜參演根本沒有人喜歡看的話劇社,同時練習軍樂指揮......這些只為能近男主人公阿亮再近一點。
這是泰國劇本的劇情,而洪雲要照搬這個劇情顯然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這麼說,兩國的國情不一樣。
別的不說,話劇社。
話劇社在韓國學校里就不可能沒人參加。因為韓流的興起,韓國學校裏面學生想要學習演技參演話劇的人永遠都不在少數。
還有軍樂隊指揮,這在泰國可能流行,但是韓國那根本就不實行這一套。
這樣的話,韓國版的電影劇本就需要兩個替代品來取代這兩一個比較重要的場景地和受關注職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