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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三十三章 合理

    孫明華對劉上書的表現卻很滿意,劉上書出手果斷、乾脆,毫不拖泥帶水。這三槍,也說明了劉上書與軍統決裂的決心。

    「明哥,孔祥宇還是讓他死得太便宜了。」朱慕雲與孫明華到了碼頭後,突然嘆息着說。

    孫明華突然決定要槍斃孔祥宇,對此,朱慕雲並沒有驚訝。唯一遺憾的是,沒能把孔祥宇積蓄的財產拿過來。孔祥宇決定要回重慶,想必所有的家產都已經準備好了。如果能讓孔祥宇出錢贖人,想必他會心甘情願的。

    「怎麼啦?」孫明華問,雖然槍斃確實是便宜了孔祥宇,但對方也沒有隱瞞什麼了。所有知道的事情,全部招了出來。從孔祥宇加入軍統開始,一直到如何叛變黨國,再到叛變政保局,全部交待得清清楚楚。

    如果再對孔祥宇用刑的話,孫明華都找不到理由了。雖然他是為日本人效力,但還沒有喪心病狂到這個程度。

    「如果讓孔祥宇把錢全部交出來贖命,想必他會同意的。」朱慕雲緩緩的說,現在,這筆錢怕是要便宜鄧湘濤了。

    「不能什麼事都把經濟利益放在首位。」孫明華說,這種事他連想都沒想過,對他而言,只要能撬開孔祥宇的嘴就足夠了。

    「能賺點外快,何樂而不為呢。孔祥宇有沒有說他住在哪裏?」朱慕雲問。

    「你覺得,現在再去,是不是有些晚了?」孫明華似笑非笑的說,作為軍統古星區機要室主任,失蹤了這麼長時間,如果軍統還不知道的話,那古星區早就應該湮滅了。

    「可惜,太可惜了。」朱慕雲搖了搖頭。

    「做人不能太貪心,孔祥宇已經人盡其用了。」孫明華笑着說,人心不足蛇吞象,便宜不可佔盡,也不可能讓你一個人佔盡。

    「他的錢,我們不要,只會便宜軍統那幫人。」朱慕雲說,自己把錢搞過來,分一點給鄧湘濤,他會很高興。

    「誰讓你這麼晚才想到呢。走吧,我們任務是破案,不把軍統的特別行動隊抓住,這個案子就不算真正破了。」孫明華說。

    既然知道真正動手的是沈雲浩的鐵道破壞隊,他當然不能把孔祥宇當成真正的兇手。就算到時候必須向日本人匯報,但他心裏,依然會留下遺憾。

    「行,行,破案的事我幫不上忙,我負責分錢,行了吧?」朱慕雲走進辦公室,拿出四根金條遞給了孫明華。

    「這又是什麼錢?」孫明華把錢接過,隨口問。

    朱慕雲還真是財神爺,不但給的錢多,而且每個月都有。只要是發財的事,總喜歡拉着所有人一起。所以,只要是朱慕雲的事,哪怕對他再不感冒,至少不會為難他。

    「易尚海部的那批槍。」朱慕雲笑了笑,說。


    「什麼?!」孫明華的金條原本已經裝進口袋了,但他又拿了出來。倒賣軍用物資,這是要殺頭的啊。他雖然沒經手,可只要拿了這四根金條,就成了朱慕雲的合伙人。

    「明哥,我辦事你放心,這錢不燙手。易尚海的案子,你再拖兩天,剩下的事情就圓滿了。」朱慕雲微笑着說,現在,只剩下新四軍的那批槍還沒有拿走了。

    這四根金條,是現在幾十條槍換回的利潤。易尚海教導連的槍,已經處理了一半。剩下的幾十條步槍,以及機槍和投擲筒,是朱慕雲給新四軍準備的。

    新四軍不管是什麼名義來購買,那筆錢都沒有意義,是朱慕雲自己出的錢。原本,孫明華應該能分到八根金條。但朱慕雲總不能虧本吧,自己送給地下黨的四十根金條,必須要收回來。

    這四十根金條,是朱慕雲的備用金。從情感上說,朱慕雲願意為黨隨時貢獻一切。但從實際出發,他身為政保局的官員,又是經濟處的處長,應該腰纏萬貫才對。如果他把資產全部上繳組織,一旦需要用錢的時候,豈不就會露餡?

    「慕雲,你可不要做傻事,有些錢可以賺,有些錢絕對不能賺。倒賣槍支,一旦被發現,只有死路一條。」孫明華提醒着說。

    「我軍的槍支管理混亂得很,我查過,根本沒按槍號進行管理。所以,我這可不是賣槍,最多也就是換槍。隨時去查,槍支的數量、種類都對得上。唯一不同的是,新舊程度不一樣罷了。」朱慕雲說。

    自衛軍的很多槍支,來源五花八門。朱慕雲在時棟樑那裏,都沒看到他們的槍號管理,只登記下面的部隊領了多少條槍。所以,換槍的辦法是行得通的。

    「你就這麼確定,如果他們的槍號登記了呢?」孫明華說,一次小小的失誤,足以斷送朱慕雲的前程。這種風險,還是不冒為好。

    「就算登記了,也會變成沒有登記。」朱慕雲微笑着說,他與綏靖公署的總務處、經理處,都保持着良好的關係。這件事,綏靖公署也會有人分紅的,要不然,他的膽子會這麼大?

    「你有着大好前程,可不能拿這種事當兒戲。」孫明華把金條再次裝進了口袋,朱慕雲做事還是很講究的,他不希望朱慕雲出事。政保局有這樣的一個人,自己無需為金錢和生活操心,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錢要賺,事情也要做,而且不會給任何人帶來麻煩。」朱慕雲笑吟吟的說。

    把孫明華送走後,朱慕雲留在在碼頭。槍決孔祥宇,這麼大的事,朱慕雲得向鄧湘濤匯報。第一,孔祥宇執行槍決這麼突然,他要有所解釋。主要原因還是因為孫明華,他被孔祥宇戲耍了好多次,心裏感到特別恥辱,要報仇雪恨。

    其次,也是形勢的需要。機場發生了這麼惡劣的事情,如果不殺個軍統的重要人物,如何向日本人交待?

    朱慕雲也將自己的建議寫了進去,為了「配合」政保局,可以將孔祥宇列為機場破壞行動的參與者之一。雖然這會讓孔祥宇分一份功勞,但鄧湘濤對孔祥宇之死,就有了一個交待。

    唯一讓朱慕雲感覺有些異常的是劉上書,他執行槍決的時候,連開三槍,槍槍命中孔祥宇的要害。既然槍法如此精準,為何要連開三槍?一般來說,不是開一槍就足夠了麼?是不想孔祥宇太受罪?還是恨不得他快點死?抑或是想在孫明華面前表現出對日本人的忠誠?

    不管是哪一條,朱慕雲都不敢胡亂猜測。他只是將槍決的過程,詳細的描寫了。當時他沒與劉上書怎麼交流,但對劉上書的神態,記得清清楚楚。

    朱慕雲總感覺,劉上書今天的表現,太過冷靜,完全不像一名軍統的臥底,反倒像是一名真正的劊子手。

    朱慕雲不知道鄧湘濤與劉上書之間,是否已經達到了某種默契。如果劉上書得到了鄧湘濤的命令,自己的擔心當然就是多餘的。如果劉上書事先沒向鄧湘濤匯報,今天他的表現,就顯得很特別了。

    另外,就是孔祥宇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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