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根據警方的事後調查,那是一場集體群趴。
參與者除了蓋世幫老大鋒哥之外,還有已經落馬的前任市長,前任省長秘書,隔壁市的紀委書記,雲南來的販毒老大,方姓富商,數十名小明星,俱樂部頭牌等。
這條消息,我是從報紙上看到的。
但是記者寫得語焉不詳,沒有透露具體的人名,並且報紙很快就被強迫回收,第二天還特意發佈了關於頭一天信息的澄清,說群趴之事乃道聽胡說,名單更是做不得真。
我打電話給報社,但對方卻一個勁兒地否認。
想要聯繫記者,記者卻出車禍被撞死了。
去找警方,更是直接被踢出了大門。
一切就好像,冥冥之中有隻手,從上往下壓下來,將整件事摁進沙漠裏,然後流沙將事情的真相淹沒,案件的參與者再也無法找到。
我把那張報紙剪下來,根據上面的職務和信息,一個個排除地找過去,但收穫甚少。
那幾個高官,之後不是出事故死了,就是神秘失蹤了。
而雲南來的毒販也已經關牢裏去了,毒販具體叫什麼名字我也不知道,因此沒法探監。
姓方的富商更是毫無頭緒。
至於那些小明星……呵呵,報紙總共就「小明星」三個字,上哪兒問去啊。
頭牌更別提了,鋒哥一死,俱樂部就立刻關門了。警方調查結束後,直接倒閉,然後被賣給了其他人。幾經轉手,成為了現在金碧輝煌的……洗腳城。
我深深地相信,我哥還活着。
這麼多年來,我也從來沒有放棄過調查。
但是,我實在是空歡喜了太多次,也失望了太多次。
隨着一條條線索的關閉,希望之光也隨之而黯淡下去,以至於「死亡」這個恐怖的可能性,頻頻在夜深人際的時候,浮上我的心頭。
然而就在我即將絕望之時,在大陸南端的香港,一個從未踏足過的商場裏,我哥的身影忽然從我的眼前一閃而過。
你說,當我抓住我哥的手之時,我又怎麼可能不熱淚盈眶呢?
「哥!!!」商場裏,我幾乎是用全身的力氣大聲吼出這個字,死死拽着那人的手,用力朝自己一扯。
眼前的一切仿佛變成了慢鏡頭。
那道讓我魂牽夢縈的身影,踉蹌着被我扯出人群,然後緩緩的轉過頭來,露出一張漂亮的好像直接從時裝雜誌上走下來的臉。
我哥+桃花眼+眼影+右眼角淚痣+口紅+長馬尾+高跟鞋=?
我:「……」
對方:「……」
我:「你誰?」
【164】
(回憶·香港初遇薛一·上
被我從人群里扯出來的男人,身高起碼一米八,寬肩窄腰,大長腿,全身一絲贅肉都沒有,天生的衣服架子好身材,仿佛是專門為t台量身打造的國際名模。
他還特別有范兒地穿了一件黑色鉚釘骷髏頭夾克,下身是破洞牛仔褲,露出一大截白皙的腳踝,一身暗黑系朋克的打扮。
一隻手被我拽着,另一隻手則懶洋洋的插在褲子口袋裏,漫不經心地從上往下俯視着我,嘴裏嚼着口香糖,眉目間隱藏不住的囂張。
毫無疑問,他和我哥很像。
無論是那張極具侵略性的俊臉,又或者是看了就讓人不爽想要干架的討厭眼神。
可問題是……
我哥的腦袋後面沒有長過肩膀的馬尾辮,睫毛上也不會塗濃黑卷翹的睫毛膏,對煙熏妝更是避之不及,更別說塗紫黑色的口紅了。我哥那種人,是寧可被打死,也不會在自己臉上塗抹化妝品的。
至於一隻耳朵空着,另一隻耳朵上戴一長溜的黑曜石耳釘?
對不起,我哥他是個平衡狂人,講究萬事萬物需得對稱,最喜歡的數字是8,最喜歡的圖案是o,兩隻襪子顏色不一樣都會讓他抓狂。
小學我有次睡糊塗,走到學校大門口才發現襪子穿錯了,結果硬生生又讓我哥給攆回家去換。天見可憐啊,我家離學校來回一個多小時,差點沒跑斷我的腿。
而讓我否認對方身份的決定性因素,則是他腳上穿的那
第16章 哥哥?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