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
&是灌木。」
&個又是什麼?」
&個還是灌木。」
林和凱特離開蠻荒海岸一上午了,兩人並沒有走多遠,因為前進的方式,依舊是繞過一個又一個凶獸的領地範圍,沿着領地的邊沿行走。
起初林懶得解釋,凱特還以為林的腦子有問題,平坦的大路不走,偏要轉圈圈。直到她疏忽大意踩入了一條荒原蛇的勢力範圍,看到一條有她大腿粗的影子,猛然從洞穴里彈出,飛到她的身前,她才明白林為什麼繞路。
當她看到林熟稔的擋在她身前,揮起亞光匕首一刀劈在荒原蛇的要害處,把它打死的時候,疑惑的問林,為什麼你能夠殺掉它們卻還繞路。
林說道,殺掉它們不划算,什麼都得不到,還要浪費力氣,行進速度還不一定如繞路快,為什麼要殺它們。
凱特想了想,看了看自己手臂上的褐色皮膚,覺得林說的也有那麼些道理。做事都講究個性價比,只有覺得回報合適的時候才會付出,這很正常嘛。
不過,雖然她明白是明白,但是依舊時不時的溜神,不小心踩到凶獸的勢力範圍里。林解決幾次後,她終於漲了記性,時不時的和林說幾句話,集中自己很容易渙散的注意力。
雖然林煩得不行,她卻再也沒有踩到過凶獸的勢力範圍。
第一天傍晚,林看着天邊的晚霞,知道近期不會有降雨,明天會是晴天。於是,便找了一個開闊的地帶,堆起火堆,佈置了幾個簡單的警戒陷阱,製作了一個簡單的營地。
白天第一隻死掉的荒原蛇已經成為了兩人的午餐,現在綁在火堆上燒烤的是一隻肥鼴鼠。
&鼠這麼可愛,我們吃它好麼?」凱特看着肉嘟嘟四肢短小,看上去有些萌,有些可愛,在火堆上旋轉的鼴鼠問道。
林懶得理她,勻速的轉動燒烤架,均勻受熱的鼴鼠被煙熏上色,沒多一會,皮上就冒出了一個又一個崩裂的油泡,滋滋的響聲也很是誘人。
凱特看着燒烤熟的鼴鼠咽了咽口水,自顧自地說道,「我懂,我懂。鼴鼠兇猛,如果我們打不過它,就會被它吃掉。勝利者享受果實是沒有錯的。」
說着說着,凱特就拽下了鼴鼠的後腿,喜滋滋地啃了起來。
林摘下另一隻後腿,慢條斯理地吃着,像是要榨取乾淨鼴鼠屍體中每一分的能量。
吃飽喝足,灌下一大口從巴皮那買的淨水。凱特滿肚的拍了拍肚皮,脫下鞋,看了一眼自己的腳底,忽然齜牙咧嘴了起來。
她哪裏步行走過這麼遠的路,腳底磨出了幾個大小不一的水泡,輕輕一碰就疼得步行。
林側過頭,看到她捧着腳,一副摳腳少女的樣子,走過去拿起一枚荊棘刺,挑破了這幾個水泡。
凱特的表情齜牙咧嘴,過了一會,林扔過去一雙鼴鼠皮製作的柔軟皮鞋,她又破涕為笑,喜滋滋地看着鼴鼠皮鞋。
就是個孩子。
林看着喜怒都形於色的凱特在心中判斷道。
夜幕降臨,大多數野外動物,不管是再兇狠,依舊畏懼火光。
林往火堆里湊了一點干枝,躺下稍微休息一會,他讓凱特守前半夜,後半夜起來由他負責。
要是只有他一個人,他才不會又生火又守夜,這太麻煩了。他最習慣的過夜方法,是挖個土坑,把自己埋起來,既安全又溫暖,醒了拍拍塵土繼續趕路就行了。
廢土上每一個敢於長途跋涉的僱傭兵,或者說郵差,都不好惹。那些好惹的郵差,早就已經成為哪裏不知名的枯骨了。
林準時醒來,讓困得吊里郎當,卻還不敢躺下的凱特睡下。
除了林身邊這堆小小的篝火,荒原上再沒有其它光源了。夜空明澈,點點星光在天空中閃爍,月亮藏在雲中時不時露出個頭,審視着地球上這片野蠻的大地。
如果這時,林拿起一支骨笛,吹奏一曲,或許別有一番蒼涼的味道。可是他沒有骨笛,也不懂樂律。生存就已經很為難了,哪有什麼時間去搞什麼娛樂活動。
夜中說安靜非常安靜,說不安靜也很不安靜。微風輕輕拂過,在林灰白色的視野中,可以看到夜間活動的怪物們出來覓食。有的吃草,有的被吃,有的被抓
第九十八章 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