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這家企業從一個小小的修理鋪,才小小的電飯鍋、磁帶一點點做大,慢慢成為了現在幾乎成為了曰本電子產品代名詞的巨大帝國。
這樣一個巨大的帝國,卻有一個很痛的地方,就是在曰本電子遊戲產品,幾乎橫掃全世界的時候,索尼居然在這個領域插不進去一根腳趾。
無論索尼做出了多大的努力,對電子遊戲行業似乎就是不得其門而入。
甚至,對於任天堂還有一種仇恨的心思在。
為什麼會仇恨呢?
要知道索尼不管是在員工數量還是組織的複雜程度上,都遠遠超過任天堂,在科技樹上的加點,也是自己加而不是等別人點完了在過來摘果子。
但是曰本市值第一的企業,就是任天堂而不是索尼。
任天堂單單憑藉着一個電子遊戲產業,就將整個索尼的帝國全部打敗了。
而索尼也因為這樣,求而不得,對於電子遊戲行業的執念就越深了。
甚至,已經化為了一種類似於怨氣的存在,我不管,我就是要進入這個行業!
可惜的是,那些遊戲製作廠商與索尼都沒有什麼太大的聯繫,就算是索尼有技術實力製作出優秀的硬件,他們的硬件也不會有廠商推出遊戲。
而一個沒有遊戲支撐的硬件,就是一個廢物硬件。
因此,索尼一直在尋求與電子遊戲行業內的企業合作,來得到進入電子遊戲行業入場券的心思。
從各個小廠到世嘉甚至連任天堂,他們都沒有放棄過尋求合作的機會。
現在索尼的播放器部門,就正在與任天堂的第二開發部一起,研發任天堂下一代的主機。
索尼在這次的合作中,可以說是盡心盡力。
為什麼呢?
因為索尼強大的法務部門,在和任天堂的合作條款中,加入了一些後門。
如果這台一起研發的主機,真的能夠順利上市,那麼索尼就也會得到這台機器的生產製造發行權。
也就是說,他們也有發行遊戲機的權力了。
而這就是他們苦苦追尋的電子遊戲產業的入場券,到時候有了產品製造權的他們,也有了產品的發行權,甚至也有了遊戲的審核權和發行權。
基本上就相當於把任天堂賴以生存的根本直接搶奪過來了。
現在全心全力的幫助任天堂將產品設計的完美,不就是幫助未來的自己麼?
因此,索尼在這一次的合作開發中,可以說是盡心盡力。
不過,索尼的法務部門也許也忘了,任天堂的法務部門也不是吃素的。
要知道,任天堂還是一個剛剛踏足電子遊戲產業的小蝦米的時候,可就憑藉着他們自己的力量,將環球影業掀翻了。
環球影業的總裁認為任天堂的遊戲《大金剛》侵犯了環球影業《金剛》的版權。因此起訴了任天堂侵權。
但是,在三年前,《金剛》的原著小說授權到期,而環球影業為了繼續拍攝《金剛》電影新作而且不支付添加版權費,已經上訴法院將《金剛》整個全版權的形象和設定都定義成為公眾形象了。
意思也就是說,哪個公司都能製作,哪個個人都能製作。
而任天堂製作的《大金剛》遊戲,沒有主觀上的惡意,又用的是公共版權,因此環球影業沒有起訴成功。
而環球影業在告任天堂的時候,他們也在搞山寨任天堂《大金剛》的事情。
因為他們認為《金剛》的版權在自己的手裏,街機遊戲那麼賺錢,為什麼不製作自己的《金剛》遊戲撈錢呢?
雖然《金剛》已經是公眾版權了,任天堂沒有辦法從這個角度告,但是環球影業的《金剛》可和任天堂的《大金剛》萬分的相似,基本上就是像素級的複製了。
如此一來,環球影業就搬起了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不光賠償了任天堂《金剛》遊戲的全部收益,還另外賠償了捌仟伍佰萬美元。
而作為這次官司主導的卡比律師,也直接就成為了任天堂北美的副總裁。
岩田聰主導製作的《星之卡比》主角的命名,似乎就和這位大律師有很大
第九十二章 索尼的野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