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讓她搬走
當初,夜康知道明珠是自己妹妹的這件事情,喬歆羨夫婦一直心領神會。
聽見兒子堅定地話語,喬歆羨夫婦沉默了一會兒。
還是涼夜先開口道:我給明珠準備了禮物,到時候,你一併帶過去。
言外之意,就是允了。
喬歆羨忽而對夜康道:你去也好,順便問問,明珠有沒有想來首都念大學的想法。
寧國的高考是每年的六月二十日。
這與明珠的生日剛好相差一個月,而所有的高三學生必須在五月三十日之前將高考志願上交,也就是說,夜康去給明珠慶生的時候,明珠的高考志願還沒有交呢。
嗯,夜康應了一聲,又道:如果她真的願意來首都念大學,就把冬閣收拾出來,給明珠住吧
樂樂聞言一驚:明珠可以跟我一起住的。而且,大哥,冬閣不是你跟今夕姐姐的秘密基地嗎?
這麼多年,王府里不論經歷了什麼,冬閣都是不許碰的地方。
那是康康跟今夕小時候戀愛的地方,在那個地方,他跟今夕每年都會舉辦一次婚禮,而且,雪寶後來也是住在冬閣的。
夜康抬眸看了樂樂一眼,嘴角有些笑意,卻是並未直達心底:明珠出生的時候,今夕就很喜歡她。今夕喜歡的,我都喜歡。冬閣好好規整一下,給明珠住,我不覺得有什麼。
大哥。樂樂垂下頭,手裏捏着吃餛飩的小勺子。
今天早餐的氛圍實在不怎麼好。
卻還是鼓起勇氣道:大哥,我也十八歲了呢,你要不要留下來參加我的成人禮?
夜康詫異地看了她一眼:怎麼,之前五年我不在家的時候,你連生日都過不成了嗎?
樂樂咬着唇,不說話了。
喬歆羨夫婦也不說話。
只要事情涉及到康康的,喬歆羨夫婦大多以康康的意願為主,畢竟他是家中的世子,當着府中所有人的面,他們必須幫助康康培養出威信。
尤其這件事情還涉及到了明珠,他們便不參與了。
看着樂樂委屈地掉眼淚,涼夜輕嘆了一聲,道:你是郡主,成人禮會有很多人給你過的,安安威威也都陪着你,何必非要拴着大哥呢?
樂樂望着涼夜,滿是不解:可是,他是我的大哥啊,又不是明珠的大哥為什麼要這樣啊,嗚嗚~我不懂啊,我又沒有做錯什麼,我都不記得今夕姐姐的樣子了,我也想要今夕姐姐喜歡我,然後大哥也能喜歡我啊,但是他明明是我大哥,卻不來參加我的生日,嗚嗚~
明璽也是明珠的大哥,卻從來沒有給明珠過過一次生日夜康忽而很心疼。
這麼多年,明珠十歲的時候,背對着所有人坐在地板上,一邊拆着陌生人送的禮物,一邊掉眼淚的樣子,落在他的心裏揮之不去
他更記得,當初自己跟今夕拼了命地跑回家,把整個王府都翻了一邊,找不到明珠的時候,子煜說:木先生來了,把她帶走了。
那天夜裏,今夕抱着康康,傷心地哭了一整夜。
今夕說:嗚嗚~那真的是樂樂,為什麼不相信我?真的是樂樂啊,她是我妹妹,她才是我們的妹妹啊
康康忽而深吸一口氣。
他又想今夕了。
無時無刻不在想。
樂樂不再說話了,很快用過早餐,她起身:爹地,媽咪,大哥,我去上學了。
她走出餐廳,子煜將書包遞給她,笑了笑:三少的車已經門口等着了呢。
樂樂上學放學,都是威威親自開車接送的。
她點了個頭,剛要出去,康康的聲音再一次響起:安安跟威威是年滿十八歲的時候搬去秋閣的。你馬上也要到十八歲了。成人禮之後,搬過去吧
春閣,是四閣之首的主院。
只有繼承人才能住,而繼承人的孩子們在幼年時期也可以同住,方便撫養跟照顧。
安安跟威威已經搬去秋閣自立門戶多年了,有時候會過來蹭個飯,熱鬧一下,但是他們終究不是世子,不能像康康一樣擁有永久的居住權。
樂樂僵硬在原地。
她知道有這條家規,卻也從沒聽爹地媽咪說過要她搬出春閣居住,畢竟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