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
「嘣」隨着弓弦一響,利箭立時化作一道黑影鑽入稀疏的小樹林,消失得無影無蹤。
安思順催馬上前仔細尋找,在一個荊棘叢里找尋到了自己的獵物,一隻奄奄一息的狐狸。
安思順麻溜的用刀劈開荊棘,補了狐狸一刀,取了它的小命。
安思順是突厥人,身上有着突厥人擅獵的習性。
對於獵物的習慣也非常了解,別看獵物受傷,命在旦夕。困獸之鬥的力量,足以要人性命。
哪怕是一隻狐狸,安思順也不想讓它垂死之餘,咬自己一口。
「兄弟,好箭術!」
粗重的馬蹄聲傳來,一尊巨物飛快的逼近。
巨物是一人一馬。
人是一位罕見的胖子,與尋常的胖子不一樣,他的骨骼巨大,全身的肥肉,讓他看起來就跟肉山一樣,高胖壯三個字任何一個都可以用在他的身上。
能夠馱動如此身軀的坐騎,自然也不是凡品。
坐下寶駒是一匹巨大的黑色戰馬,修長而勁健的四肢上條狀肌肉好似鋼筋鑄就一般,光滑而富有活力的皮膚明亮鮮艷,在陽光的照射下呈現着亮閃閃的銀光。在狂風中隨風擺動的黑色鬃毛,猶如萬道黑蛇飛舞,張揚霸道。
巨大的身軀,加上巨型的戰馬,這個胖子非但沒有半點胖子因有的滑稽感與醜態,反而充斥着一股霸道的威嚴。
安思順看了來人一眼,笑道:「這麼多年過來了,我這手傳至父親的箭術,可沒有半點拉下。你呢,我的兄弟,你的箭術可如當年一樣?我記得小的時候,你的箭術更在我之上……現在?」
安思順帶着幾分打趣的看着來人那肥碩的身軀。
這他鄉遇故知是人生一大喜事,更何況是遇到闊別十數年的兄弟,安思順的喜悅由衷而發。
安思順依稀記得當年,他的伯父安延偃娶了一個突厥巫婆,這個巫婆自帶一娃叫扎犖山。
安思順記得自己跟扎犖山玩的極好,兩人一併摔跤,騎馬射箭,感情深厚。
後來部落破敗,安思順跟着伯父安延偃與扎犖山一併南逃,投奔同姓親族安貞節。
這一路上他們相依為命,更是累計下來了深厚的感情。
後來他應募從軍,來到唐朝與吐蕃長期對峙的隴右邊防前線:他聽說扎犖山以與他的哥哥及後父安延偃生活在一起為恥,離開了朔方自己獨自闖蕩,之後就沒有音訊了。
卻不想時隔多年,他居然能夠再次遇到這位交情深厚的兄弟,而且對方還是赫赫有名的東北少將張康,邊帥張守珪的義子。
張康高揚着首級道:「自然,身為草原的雄鷹,看家本領焉能落下?」
他微微一笑,彎硬弓,搭鐵箭,移動着肥碩的身軀,左右環顧,見空中飛過一群大雁,嗖的一聲,飛箭如電,正穿入領頭雁的身中,直接透身而過。
雁群失了頭領,一鬨而散。
安思順豎起了大拇指,道:「好箭法,張少帥的名號,半點不虛。」
張康搖着頭道:「別叫什麼張少帥,我並不喜歡這個名字。是我義父逼着我改的,這麼多年過去了,我還是懷念當初我們在突厥草原的日子。我給自己取了一個名字,叫安祿山。我們是兄弟,就如一奶同胞的羔羊,自然是一個姓的。」
安思順咋聽「安祿山」三個字,頓覺耳熟,但卻想不起哪裏聽過了,但見張康這樣輕易改了自己的名字,心底湧出一股反感,始察覺物是人非,十數年的滄海桑田,昔年少年時期那純淨的友誼,早就不復存在了。
安祿山自小寄人籬下,天資超凡,不但通曉六國語言,察言觀色的天賦更是天下一絕,見安思順的神色異樣,長嘆一聲道:「即便此刻,兄弟我還記得伯父當前去世的景象!」
安思順眼前一陣模糊:
悽厲呼嘯的寒風,潔淨透亮的藍天,遼闊無邊的大地。
那裏就是他們的故鄉,西域草原。
也是他父親這一輩子最嚮往的地方……
年少的時候,他曾問過自己的父親:「爹爹,西域是我們的家,為什麼我們不回去,要在漠南生活呢。」
父親的話,至今在耳:「安思順,你記住。天朝皇
第三十九章 安氏兩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