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滿教>
薩滿教(sàmǎnjiào)是在原始信仰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民間信仰活動。流傳於中國東北到西北邊疆地區操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蒙古、突厥語族的許多民族中,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赫哲族和達斡爾族到20世紀50年代初尚保存該教的信仰。對這些民族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習俗等各個領域產生過重大影響。因為通古斯語稱巫師為薩滿,故得此稱謂。薩滿曾被認為有控制天氣、預言、解夢、占星以及旅行到天堂或者地獄的能力。薩滿教傳統始於史前時代並且遍佈世界。最崇拜薩滿教的地方是伏爾加河流域、芬蘭人種居住的地區、東西伯利亞與西西伯利亞。
中國薩滿教源自東夷-九黎-蚩尤部落,阪泉大戰之後,南遷為蠻,北遷為胡,至今南北少數民族風俗都有有薩滿文化遺存。
在中國東北諸民族薩滿的跳神儀式中,儘管不同民族的薩滿有不同的程式,甚至不同的氏族之間亦不盡相同,但基本程序是完全相同的:請神——向神靈獻祭;降神——用鼓語呼喚神靈的到來;領神——神靈附體後薩滿代神立言;送神——將神靈送走。這樣,請神(獻牲)、降神(脫魂)、領神(憑靈)、送神便構成了阿爾泰語系諸族薩滿儀式的基本架構。
薩滿教在宗教意識之中確立了各種具體的信仰和崇拜對象,並建立了同這些對象之間或溝通、利用、祈求、崇拜,或防備、驅趕、爭鬥等宗教行為模式薩滿服務其中的社會組織約束並規範了其社會的共同信仰和各種宗教行為,決定了薩滿的社會角色和社會作用,並利用它們服務於現實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組織體制。因此薩滿教應看作是以信仰觀念和崇拜對象為核心,以薩滿和一般信眾的習俗性的宗教體驗,以規範化的信仰和崇拜行為,以血緣或地域關係為活動形式三方面表現相統一的社會文化體系。
狹義上的薩滿教為阿爾泰語系,如:維吾爾、哈薩克、塔塔爾、蒙古、錫伯等民族所信仰,其信仰主要是萬物有靈論、祖先崇拜和自然崇拜。薩滿教的基本特點是沒有始祖、沒有教義、崇拜多種神靈,沒有組織、沒有固定的廟宇教堂、沒有專門的神職人員。薩滿教的主要活動是跳神。另外薩滿教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薩滿教者多為女性。
薩滿教的定義基本上有兩點特色:
1、定義特色
&意識轉換
意識轉換:從薩滿教的脈絡來看,意識轉換即是出神(ecstasy)狀態,mirceaeliade認為,出神同死亡一樣,暗示着轉變(mutation),在這種轉變的狀態中,平常實在(ordinaryreality)和超常實在(non-ordinaryreality)之間出現橋樑。ecstasy一字源於希臘字ekstasis,字面意義為放在外面(tobeplacedoutside)或被放置(tobeplaced),意謂外於或超越自身的狀態,即超越平常實在,能夠與超常實在溝通。在薩滿教中,一般稱這種意識轉換狀態的超常實在過程為薩滿旅程>
&療愈能力
療愈能力:不論薩滿得到的是知識或是力量,作為信息的知識或力量都具有療愈性,可與其它治療方式搭配,療愈的指導通常包括療愈的方式和精靈助手的決定等。薩滿所療愈的對象不祇包括自己或他人,也包括大地或世界;薩滿療愈的範圍則包含了物質、身體、心理和靈性等各個層面。更精簡地來說,薩滿教的意義就在於其療愈功能,不論是治療疾病或是意識轉換,薩滿教的目的都在於維持健康和增進健全,如前文所言,所謂健全不僅是指人類、自然以及人類和自然關係的健全,也包括了人類潛能的發掘、自我的完成或大我的實現。
2、世界觀
與前述大地之母的常青靈性或萬物有靈論相同,薩滿教的世界觀可以歸結於三點:
&萬物都是活的;
&萬物相系;
&萬物皆神聖。
3、靈魂觀念
認為世界上各種物類都有靈魂,自然界的變化給人們帶來的禍福,都是各種精靈、鬼魂和神靈意志的表現。
薩滿教認為人有數個靈魂。赫哲人相信人有三個靈魂:
&生命之魂(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