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力」。
如此說來,業是一種過程而不是以一種實體,它也是一種行為、能力和力量了。
有人解釋這種力量為「行為影響力」,這是我們自作自受。
人所經驗到的苦樂都是他自己的身、口、意活動的結果。
成功、失敗、愉快、憂愁,都是由我們身、口、意的造作而來。
綜觀上述各點,可清楚的看出,(一)從宇宙論的觀點來說,業力代表一種巨大無匹之力量,能夠創造、推動和毀滅個人,乃至整個宇宙。
(二)從道德哲學的觀點來說,業力是一個無差錯、無謬誤之自然道德規律,它能支配和執行道德行為上之因果報應。
(三)從形而上學的觀點上來說,業力運行之道,乃遵循同類相應之基本原則,但終非人類之理智所能忖測,它是宇宙之一大神秘。
通俗舉例來說:一、業力是一種力量。
人的「身口意」三業活動造成行為,而任何行為都會自然產生一種力量,此力量又迫使人去作新的行為,此新的行為又產生新的力量……如此行為產生力量,力量又產生行為,輾轉相生而形成螺旋式的業力圈。
行為不但產生力量,而且會產生一種壓迫人和約束人的力量,使人不得不接受由行為所產生的後果或約束力。
每人所做的業,皆產生一種力量,百千萬人之業就產生百千萬人之力量;萬億人心聚起來就成為一股巨大無邊的力量,就是「共業」,個人所作之業,名為「別業」。
共業是指許多眾生所作的集體行為所產生所匯集的業力大流,比如現在的全球氣候變暖,這就是典型的眾生共業。
二、業力意味着命運的必然性。
人依賴社會和自然的條件而存在,受自然和社會條件的約束,不能自由自在,從這方面說,人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但人又可以改造和造作自然和社會條件,掌握規律,發展自己,從這方面說,人又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
合着這兩方面來說,支配人們命運的必然性規律就是業力。
所以業力不是宿命論,不是命定論,因為業由人造,自己造成的東西或局面既有其約束性,也有可變性。
在人文和生命現象中,有定和不定即「定業」和「不定業」兩種因素存在。
三、業力是一種關係。
人與自然和社會形成各自不同的關係圈。
如人為生物之一種,需陽光及水,這個生物圈是極共榮圈。
人有運用語言使用工具能力,與其他生物不共,這人類共業圈是大共業圈。
人受自己所屬國家、民族約束限制,各國各民族之間情況不一,這是國家民族的共業圈,如機關、學校社團不同而又形成各別共業圈。
家庭形成家庭共業圈,如夫婦關係則形成極不共業圈。
單獨個人世界,獨有自我,是最極不共業圈。
以上幾層圈,一圈比一圈大,一圈比一圈複雜,最小的圈,一般來說,譬如個人,較易改變,圈越大,改變就越難。
人的意識即主觀能動性是可轉變環境和業力的,人是有意志自由的。
但人受着許多圈圈條件約束,又是有很大局限性的。
四、業力是道德的公正自然法律。
業力遵守同類相應原則,如是因生如是果,若是這樣,就必會這樣。
自然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道德界,善因善報,惡因惡報。
玩火者**,多行不義必自斃。
有同類不相應事實,大多數因為一是時機當未成熟,二是條件尚未具備,但同類相應原則不會改變,這個原則便是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