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德六年四月初九,內廷在一天裏連續發出兩道詔書,一是令和郡王趕赴河南,以調查道路橋樑垮塌一案,二是令多羅貝勒弘曆趕赴江蘇,以徹查江蘇一省之虧空。和郡王一接到詔書,便即率大量隨員動身趕赴河南,而弘曆則是上本提出了要駐金陵第四集團軍負責其安全保衛之要求,帝不曾遂決,召仁親王弘晴進宮商議其事,弘晴對此不置一詞,只言一切聽憑誠德帝做主,帝思慮再三,最終還是准了弘曆之所請,事遂定焉。
弘曆上本一事表面上看起來簡單,可實際上內里卻一點都不簡單,旁人或許看不出個中之蹊蹺,然,以弘晴之智商,卻是一眼便瞧破了此事背後的奧妙之所在,此無他,四爺一方這回是決然打算在江南大鬧上一場了的,卻又怕弘晴會暗中下狠手,索性將安危交到第四集團軍手中,來個置之死地而後生,為避嫌故,弘晴就算再不願,那也須得盡力保護好弘曆之安全,這麼一手巧妙騰挪無疑是步好棋,可在弘晴看來,卻未免太過小家子氣了些。
沒錯,派人幹掉弘曆的話,確實可以將江南一案的水徹底攪渾,就算事情鬧得再大,也無人能奈何得了弘晴,拖延一久,事情怕也就不了了之了去,從此意義上來說,弘曆玩上一把置之死地而後生,也屬情有可原之事,但這未免太小看了弘晴之心胸,對此,弘晴除了嗤之以鼻之外,壓根兒就懶得去計較那麼許多,沒旁的,只因弘晴從來就沒打算因政治鬥爭的需要而容忍貪官污吏的存在,對于越是親近之人,弘晴的要求便越是嚴格,真若是劉三兒膽敢做奸犯科的話,用不着誠德帝出手,弘晴第一個便會拿劉三兒來祭旗,反之,若是劉三兒是無辜的話,弘晴也絕不會容忍旁人對其亂動手腳,該下狠手的時候,弘晴也斷不會有半點的仁慈可言,所謂避嫌之說,於弘晴而論,壓根兒就無絲毫的意義,以其眼下之權勢,也當真無須顧忌那麼許多。
時間過得飛快,一眨眼間,便已是五月中旬了,盛夏已至,天熱得慌,可更熱的是朝野間的亂議,此無他,五阿哥的奏報已然抵京,言稱經徹查,河南一省道路橋樑被突發大水衝垮多處之事屬實,箇中固然有不可抗力之因素,卻也不凡人為疏失之故,尤其是洛陽之孟濟大橋(孟津至濟源)之諸多橋墩垮塌最為典型——承包投建商「啟明商號」在施工中並未嚴格按照大清科學院下屬之橋樑設計中心的相關規劃展開,為趕進度,置春汛將至之警訊於不顧,盲目施工,未做任何防護措施,導致已將完工之八個橋墩被洪水衝垮,另,據調查發現,該商號在施工中確有偷工減料之嫌疑,並曾多次賄賂負責監工的工部河南方面之官員以及負責督察的工部屬員多人,工部駐河南之道員萬和春雖不曾收受賄賂,卻負有領導無方之責,五阿哥據此提議對涉案之諸般人等從重處罰,以儆效尤,帝接奏報,大怒,召弘晴入宮問責。
&看,好生給朕看看,朕將工部要務交託給爾,爾便是這麼報答朕的麼>
如此多年來,誠德帝還真就不曾拿住過弘晴的把柄,而今一朝有了發泄的藉口,自然是不肯放過,當着諸般臣工的面,也不等弘晴禮數行完,便已是一抖手,將擱在龍案上的本章丟到了弘晴的面前,臉紅脖子粗地便咆哮了一嗓子。
&阿瑪息怒,此事兒臣確是負有領導之責,實不敢自辭其咎,然,兒臣以為此案爆發出來也是好事一樁,但消嚴懲諸般人等,自可以儆效尤,為後世立一標杆,再有敢如此行事者,皆嚴懲不貸,此兒臣之淺見耳,還請皇阿瑪聖裁。」
用不着去看那份摺子,弘晴也知曉上頭所寫的是甚,不止是因五阿哥事先早已將摺子副本送到了弘晴處,更因着「尖刀」那頭早在半個月前便已將相關調查結果遞交到了弘晴的手中,對此案,弘晴也早有了通盤之考慮,此際縱使誠德帝再如何怒氣勃發,弘晴也自不以為意,但見其不慌不忙地磕了個頭,言語平和地便給出了嚴懲之建議。
&懲?怎個嚴懲法,嗯?你說,你說!」
一聽弘晴這般說法,誠德帝的心頭不由地便打了個突,沒旁的,他之所以令人搗鼓出河南一案,根本目的便是要激弘晴奮起抗爭,從而製造出調弘晴離京之機會,在誠德帝想來,弘晴既是如此之重視築路章程,自然不會容許他人對此事指手畫腳,哪怕出了甚問題,採取的多半是捂蓋子之手段,若真
第1033章 潮起潮落(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