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格並沒有理會她,站起來走了。
林慕春瘋狂的沖南格喊着:「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被身後的獄警給拉住了。
林慕春用了三天的時間,才終於看完了那兩本日記,然後她又反覆的去看着第一本,那本看起來已經很破舊的,但是那裏面的文字,卻像是這世間最美好的天堂,是,於她而言那就是。
她對於童年早就沒有了記憶,她開始有記憶的時候就是在貧困的小山村里,那個時候奶奶的眼睛還沒瞎,會為了養活她每天出去漫山遍野的找吃的,那個時候她們祖孫倆的日子過的很苦很苦,但是因為她長得好看,村子很多男孩子都喜歡跟她玩,還會給她送吃的,那個時候她是自豪的,驕傲的。
雖然她沒有很富裕的生活,但是一切都那麼簡單快樂,她又聰明又漂亮,還偷偷的跟着村子裏學堂的老師,念了幾年書,很早就有人去他們家裏提親,只是她都看不上,她覺得她應該配得上更好的人。
但那個時候她也不知道什麼是更好的人,奶奶眼睛漸漸看不見了,她還要照顧奶奶,日子越來越難過,然後她遇見了南敬,那個幾乎每一天都能帶給她驚喜和新鮮的男孩。跟他在一起的日子,大概是她人生里最快樂的一段時間,她第一次穿上漂亮的衣服,第一次吃到巧克力,還在他的幫助下,學到了很多她從前完全沒有聽到過和想像到的東西,她完完全全的沉淪了,這才是她想要嫁的人,她想要的愛情。
那個時候的他們,大概都是最好的時候,單純美好,什麼都沒有想過,只想要在一起,成為彼此最重要的人。
他離開的時候,還跟她說一定會回來娶她,讓她一定要等着。
她是堅信他真的會回來的,可是她最先等來的不是他,而是她的親生父母。
那個時候,她才知道自己原本也有一個富裕完整的家庭,她第一次踏入林家的宅院的時候,就像是踏進了夢中的宮殿一樣,甚至比夢裏的想像還要美好的多,她拘謹又害怕,那光亮的地板,明亮的鏡子,無一不在倒映着她的狼狽和不堪。她甚至能夠清晰的聽到下人的嘲笑聲,仿佛她是個多麼粗鄙不堪的人。
端到飯桌上的飯菜,她嚇得都不敢動筷子,剛吃了幾口,就看到眾人詫異的目光,她才發現,別人都是小口小口的吃,只有她跟個傻子一樣,丟人至極,因為那個時候,她真的沒吃過那麼好吃的飯菜。
她看到妹妹林慕語的房間,看到她那比她在鄉下住的房子還大的衣帽間,裏面琳琅滿目的衣服,她都覺得是在做夢。而那一切,原本應該是她也擁有的。
人生第一次,她嘗到了嫉妒的情緒。
而那個時候她已經有了幾個月的身孕,大着肚子,穿着洗的發白的衣服,站在穿着蕾絲裙,身姿曼妙的林慕語面前,像個徹頭徹尾的傻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