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唐飛宇的話後,金英敏也皺着眉頭開始了思考。
而唐飛宇看着合約上那些賣身條款,心中非常不爽,他完全想不到s.m的人傻到了這種地步,這合約竟然連合同保證金都沒有,而且還列出了如果東方神起違約將要賠償高達千億的韓元,這還真是自己公司弄的合約,想怎麼寫就寫,還真以為法院是自己家開的,
而在收入方面就更好玩了比如東方神起的。
根據專屬合同上關於唱片收益分配的條款顯示,只有在單曲碟銷量過5o萬張的情況下,如果再售唱片,則每個成員可分得1ooo萬韓元。但如果銷量不足5o萬張,成員則分不到任何利潤。
而上公司安排的通告分成比例是4:6,當然是公司6,而廣告代言的分成是:7,只有海外的專輯銷售獲得分成要高一有4o,當然了藝人也可以在經紀人的允許下接一些活,不過s.m的帶人方式,現在這些當紅組合每天能睡個6時都是謝天謝地了,而且收入的錢還有經紀人的抽成,助理的工資,支付化妝師造型師的工資,當然一般的藝人大多數的時候都是在美容院去做造型,反正算起來也只能混個溫飽,要達到康都很有難度。
而東方神起五個人的簽訂合約是十三年,而其他的幾份合約也大致相同,而且合約中還在無數的霸王條款。
比如:「應該保持良好的身材,身材和型生變化時應及時通告。」
「在認為是成功的演藝活動所需要的時候,經紀公司在藝人的私生活、健康、禮儀、服飾和教育等方面具有合理的統治權限。
「在沒有得到允許的情況下,不能終止或者退出演藝活動」。……
唐飛宇看着皺眉的金英敏嘆了口氣道:「這種合約如果在這些組合的出道時期倒是能得過去,但是一旦這個數值相差過大,這些藝人在法律上是佔據了絕對的優勢,雖然法律是公證的,但是9o都是同情弱者的,再加上這樣明顯存在無數不公正待遇的合約,這算是s.m一個巨大的隱患,聽我妹妹s.m為了讓boa續約,李秀滿拿出了十萬股的股票吧,還有當初的kangta也是這樣,你覺得s.m到底有多少的股票來留住了這些級明星,或者你當別人都白痴,接受了一年的剝削,最後通過年底的股東分紅來獲得自己應得的利益?
或者s.m不需要那種能夠永遠散着光和熱的恆星?
還是若干年後,讓這個公司完全成為了一個由藝人所組成的娛樂經濟公司?如果真的是這樣,李秀滿想把公司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娛樂企業也僅僅只是一個夢想而已!」
其實金英敏又何嘗不知道這個道理,可是他在s.m終究不是擁有最大權力的人物,要是他提出這個問題來,估計要不了幾天就會被董事會彈劾。
唐飛宇看着他愁眉不展的樣子,也想到了一些他的憂慮,便直接的道:「算了我也知道在這個事上你做不了主,通知李秀滿讓他召開股東大會,並且告訴他我要修改公司內的演藝人合約,如果他不同意,我也不願意再在s.m浪費我的時間,我將拋售自己所擁有s.m那o的股份,並且加入韓國其他經紀公司,相信韓國的娛樂公司願意拿出股份來招攬我的有很多!」
唐飛宇的話將金英敏嚇了一大跳,唐飛宇給s.m公司帶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最起碼韓國極大anti俱樂部,不敢再像以前那樣在行動上騷擾的s.m的藝人,畢竟唐飛宇的混混粉絲是很強大的,另外還有在專輯銷量上,只要稍微有實力的歌手,就能輕鬆破白金,要是唐飛宇走了,金英敏可以想像,那些早已憋了無數惡氣的anti俱樂部,一定會找上門來『報仇』的,再加上唐飛宇的離開,以前積攢下來的負面形象一下就會全部涌到一起。
金英敏光是想想就打了個寒顫,而且唐飛宇也太突然一,就算你不滿意s.m的合約制度,提出來大家擺談擺談吧,別一不滿意就搞得這麼嚇人要賣股份。
不過金英敏現在可不敢和唐飛宇道,也只好打電話給李秀滿了。
唐飛宇雖然是很不爽這個合約,但是這也不代表他就會把合約修改成為大眾服務的合約,畢竟經紀公司就是靠這個掙錢的,只是這s.m的合約條款真的太過了,感情就當那些藝人是傻子一樣,唐飛宇以前就過了李秀滿不懂馭人之道,如果
第一〇七章合約問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