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合夥

    孫瑟和陶笙的記性確實很好。

    別的小孩學說話那是幾個字幾個字的學,從指着東西能叫出稱呼到自己能簡單的說話造句得用上7、8個月到1年的時間。而他們呢會叫媽媽爸爸後,學起大人說話來那叫一個快。

    陶小霜哄他們睡覺時唱的兒歌念的詩詞,哪怕不懂其中的意思,他們也能聽兩遍就複述出來霍清芬和孫大柱見了後,都說兩個曾孫子特別像他們的爸爸。

    孫齊聖小時候也是個早慧的只兩歲半就能背出幾十首唐詩了。兩個老人當年為此樂了好久!

    可其實與其說雙胞胎像孫齊聖小時候,還不如說這父子三人都像孫仲。

    就像上官靜說起的那樣,孫仲是一個有過目不忘的超強記憶天賦的人。

    上官靜和陶小霜舉過一個例子,當年孫仲帶她來上海治病時見她在火車上悶得慌,就拿出紙筆來把上海的地圖現畫給她看。上海市區的十個分區他能記得每一條街道的名字和分佈,市區裏的一應公交路線,他也都一一記得。

    雖然在那個建在大山深處的研究所里待了十幾年,可對過目不忘的孫仲來說往日的一切仿佛都猶如昨日。

    知道這事後,陶小霜驚訝羨慕之餘又覺得對他來說,這也許也是一種不幸

    在他的記憶里,連故鄉的街道和公交路線都如此的清晰那他的妻子呢?大聖的母親,那個因為他的疏失而很早就過世的女人,她的一顰一笑他也永遠都歷歷在目吧。

    做一個不能忘卻的人,也許就是命運對孫仲的最大的懲罰。

    情深緣淺,不外如是。

    陶小霜有些黯然,她搖搖頭,「他們的爺爺確實能過目不忘,不過他們應該不會有這個本事的。」


    「我聽爺爺奶奶說起過,大聖和佰歲小時候和孫瑟陶笙一樣,大人說什麼話他們聽一遍就能記住,可長到5、6歲後兩人就沒有那麼好的記性了。現在的話,他們兩個也就比普通人的記性好,有興趣的東西,看幾遍後能記住大半,但要是不用,過個半把個月也還是會忘掉的。」

    「那也好呀!」

    潘穎覺得就孫家兄弟倆現在這個記性考個清華讀個北大也完全夠用了!

    「確實是好。」看着潘穎羨慕的眼神。陶小霜不覺就想到很久以前自己和孫齊聖上學時的一些事了。

    那時,自己整天預習、聽課、做作業,一樣不敢落下,樣樣都認真完成,就為了能在班上考個第一名。這麼辛辛苦苦地做個好學生,可到了期末,還得和天天忙着打球打架的孫齊聖爭着考第一!因為這個,自己當年還偷偷哭過好幾次的

    對一個一心要靠好好來爭口氣的小囡來說,沒有什麼比發現自己原來不夠聰明更傷心的事了!

    想到這些往事,陶小霜覺得心裏一股子悶氣就上來了。哼,死猴精,打小就愛折騰自己,以前是,現在還是!陶小霜伸手按了下後背,那裏還有隱約的酸疼感,都是孫齊聖昨晚瞎鬧騰的結果!

    非得讓孫齊聖這猴精素上兩天我才能解氣!陶小霜不由恨恨地想道。

    於是,孫齊聖和小孫齊聖就悲催了。接下來的整一個星期,對着香香軟軟的老婆,他都只能看不能吃了!

    吃午飯前,孫齊聖回來了一趟,他先來12號和陶小霜碰了一面,告訴她,說要請客的朋友是朱大友,這次他還約了莊沙,他們3人好久沒聚在一起了,所以他會晚回來一些。

    「知道了,我會先睡的。」陶小霜給他理理領子,交代道:「朱大友現在就是個活酒桶,你可別被他灌醉了,記得少喝點。」

    這幾年裏朱大友一個單身漢拖着個兒子,在男女之事上那是極不順當的,白日裏還好,要上班,還要顧着面子,他還撐得住,到了晚上回了家不用顧忌這些了,他就常常喝酒消愁,幾年喝下來,可不喝成個活酒桶了!

    「都聽你的」,孫齊聖從善如流的點頭答應了。

    等他去了朱大友家,一上桌,朱大友卻是大異往常,酒瓶子就沒往桌上放,只顧着給他和莊沙夾菜。

    「大聖,你嘗嘗這牛肉,鮮吧今早剛殺的牛,我親眼看着殺的。」朱大友一邊說一邊又往孫齊聖的碗裏夾肉,夾完肉,他還覺不足,又殷勤地舀了一碗牛肚湯。一碗湯里,牛肚足有大半碗,他往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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