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一鹽鐵,通山川之利而萬物殖。是以縣官用饒足,民不睏乏,本末並利,上下俱足。」王連搬出了鹽鐵論中的段落,言明了鹽鐵專營的有利之處,作為總綱性的結論。
「如今四方多務,財貨缺乏,不從鹽鐵上着手,就只能從田賦、算賦、口賦等處着手。這一來上面增加田賦十錢,到了下面,由着小吏上下其手,到了黔首處就是增加田賦一百錢,會出現八九十錢耗費貪墨的情況,二來算賦和口賦若是增加,民間百姓賦稅過重,只怕會出現不舉子的情況。」
對於王連的這番言論,劉璋點頭表示同意,加稅這種事情,一則加稅需要增加官吏,官吏多了,耗費的錢糧就多了。二則就像王連說的一樣,上面加十錢,到了下面官吏手中,天知道會從百姓手裏掏多少錢出來。
這種情況歷史上屢見不鮮,就拿明末的遼餉來說,加征的遼餉標準並不高,僅合每畝多繳三五六斤米的稅,折合白銀不過一分二厘銀左右。
但是在實際徵收遼餉過程中,權貴設法逃避了遼餉,遼餉的大頭基本落在了普通百姓身上,再加上徵稅官員的陋習和額外明目的苛捐雜稅,有名的如踢斛和火耗等,這一來二去,一分二厘的加稅,最後到了百姓身上變成了納餉至十兩。
所以就劉璋而言,他是沒有加稅的念頭,加稅不如思考在鹽鐵等物上專營或是專賣,做到民不加賦而國用足。
王連續而往下說道:「故而需從鹽鐵着手富國,鹽鐵相比較,當是鐵不如鹽,古語云,立國須有鹽,無鹽不立國,民間可無鐵,但不可無鹽今時一石鹽價約八百錢,一夫一年食鹽為半石左右,若是由官府專賣鹽業,一石鹽略加數十錢出售,以益州數百萬之口,一年當可坐收億萬錢充實府庫。」
「此外產鹽有多種,如琅琊、江東、渤海等地,臨近大海,多是煮海為鹽。而內陸之州,不臨大海,只能走其他的路子,如河東之地,有解良鹽池,如蜀地,有富順縣產井鹽蜀地富順縣產井鹽,實是便利。一則監管方便,只需盯着一處,不像茫茫海岸,多有私鹽販子行走各處,官吏四下奔波,卻是對私鹽販子無可奈何;二則富順縣產鹽占蜀地鹽業十之八九,此所謂利出一孔,明公只需把控富順縣,便可專鹽之利,且民間小地方煮鹽倒也不必禁絕,比起富順縣的鹽業,蜀地他處的煮鹽產量不過九牛一毛而已。」
『人才啊。』劉璋在心底贊了一句,對於王連入蜀不久,卻對蜀地鹽務能夠娓娓道來,並且有着自身的思考和衡量,難怪王連歷史上能夠在諸葛武侯那等人物的丞相府里坐到長史的位置上。
「王卿所言甚是,富順鹽井,實是蜀地的重中之重,只是若是鹽價太貴,恐是一來民間有怨,以官府苛待庶民,二來荊楚之鹽,怕是要西來了。」
劉璋表示了擔憂,對專賣的鹽價太貴,會引來民間的怨言,以及私鹽販子見有利可圖,只怕會從荊楚販賣私鹽到蜀地,令他專賣食鹽獲利的政策落空。
畢竟販賣私鹽這種行為,只要有利可圖,私鹽販子是殺不甚殺的。就像是南宋中後期一樣,因為南宋實行鹽鐵專賣,南宋一斤官鹽要兩百文一斤,而淮河以北的金國,由於皇帝懶政,直接把官鹽定價為二十文一斤,造就了南宋與金國之間驚人的差價,出現大量私鹽販子冒着殺頭的風險去金國買鹽到南宋來賣的行為。
雖是南宋對於販賣私鹽的刑法很重,抓到了基本就是殺殺殺,沒得任何的商量,但從金國買鹽然後到南宋賣的私鹽販子還是絡繹不絕,硬是冒着殺頭的罪責去販賣金國的私鹽。
對於劉璋的憂慮,王連微微一笑,他不待斟酌的回應道:「明公所慮甚是連有幾條鄙陋之見,或可解決明公的疑慮。一則專賣之鹽的定價,當是讓私鹽販子無利可圖,從荊楚販私鹽至蜀地,逆大江而上,若是沒有數倍的利潤,想來不會有什麼荊楚的私鹽販子願意跑到蜀地販賣私鹽,因此鹽價需要小心斟酌,給出一個合理的價格。二則或可由專人改進制鹽的工藝,減少製鹽所需的耗費,如此官府販賣之鹽的價格就算不高,所獲的利潤也可以很高,同時也不至於令民間因為鹽價過高而生怨。」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劉璋露出略微驚喜的神色,王連所說的第二條建議,和他前世聽到耳朵起繭的一句話含義稱得上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