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地的險峻,這幾百里的損耗,也夠百姓額外付出至少倍增的精力、物力了。
我與家兄商議之後,便覺得,若是能讓益州百姓專注於產出物產、而少承擔運輸之苦。或是讓專人只負責運輸、不用繳稅,如此分工明確,則能既不增加百姓負擔,又不誤農時,還減少了流散無業之民。
然後,朝廷可以給運力單獨定一個計入徭役、稅賦的折價標準。讓某些特定地方的百姓,可以在選擇納糧、繳錢和服徭役之間選擇。比如每年該繳的田賦糧食,如果翻倍繳,當年就免除徭役。又或者交丁稅算賦時按五倍繳,就可以把納糧和服徭役都免了。
另外,如果是山區郡縣,需要把納糧陸路轉運的,可以定一個價,把當年繳納的糧食陸運二百里,就折抵當年徭役,不管當地承運糧食的人用什麼手段,還是百姓自行組織,只要把糧食運到朝廷指定的地方、運夠距離,當年就不用另外服役了。
水運的話,也可以定個價,但一般水運比陸運廉價至少十數倍,那把當年納的糧食正常水運三千里,才能折抵當年徭役。如果遇到長江三峽等險阻需要拉縴夫的、或是漢水逆流航運需要拉縴夫的,這些險阻河段都可以翻一定的倍數計算折抵。
比如在長江三峽、拉縴逆行一百里水路,折抵正常航行一千里水路的徭役。這些數字具體還能商議,後續如果能在個別郡縣先試行,再根據實情斟酌損益便是。」
諸葛亮一番話,洋洋灑灑說了不少,劉備和龐統都聽得略微有些懵懵懂懂,也就魯肅勉強能跟上節奏。
至於諸葛瑾,當然是毫無理解難度,這裏面相當一部分內容,本就是過去一個多月,他和二弟互相啟發時,他拿後世的法度教給二弟的。
當時,諸葛亮提到蜀地轉運困難、百姓苦於徭役,諸葛瑾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唐朝的租庸調法。
在徭役很苦的地方,允許百姓選擇花錢花糧食替代服役,本來就是一種善政。
漢朝的成法,以及歷史上後來魏晉六朝一直到隋,有一個比較大的弊端,就是每年繁瑣的交錢、納糧、服徭役,百姓每樣都得上,不能專注於其中一項。
按照後世的社會管理理論,比如亞當斯密《國富論》裏眾所周知的「社會分工帶來效率」,如果一個人能夠專注於做一項工作,他肯定會做得更精,更專,做的過程中損耗浪費最小。
擅長種田的,就專注於種田,把種田手藝練得更好,那肯定比種幾個月田後就去挖河拉車更有效率,什麼都乾的結果是什麼都不精。
人口勞動力富餘之後,需要那麼多的勞力去拉車跑船,那就培養專業的、一年四季都拉車跑船的人嘛,這樣生產力肯定會有所發展。
當然,漢朝以及更早的時候,之所以不能這麼幹,肯定也是有其道理的,有歷史和生產力的局限性。
劉備手下能人不少,擅長內政算計的也大有人在,此刻屋內眾人中,魯肅就是其中高手。
所以魯肅很快意識到一個問題,連忙追問:「孔明之策、讓農夫專注耕作,讓車夫水手專注運輸,各自干好本行折抵田賦/徭役,固然是好。
但自先秦以來,及於本朝,之所以一貫要百姓服徭役,而不是多納糧繳稅,那也是符合自然之理的——百姓務農,自然有農閒之時,閒着也是閒着,那兩個月如果不服徭役,反而讓百姓多繳錢糧來折抵,他們也交不出來啊。
而且先秦之時,也就是商鞅之前,沒有如此成法。當時一旦農閒,鄉間小民以豪強宗族為依託,為了爭奪水源也好,別的什麼也好,經常私鬥。這也是太史公在商君列傳里明明白白記載過的。
每年兩個月非服徭役不可,也是避免百姓農閒時精力太多滋生事端,可不僅僅有穩定稅賦的好處,還利於地方的安定治理。」
魯肅一番話,非常穩妥,把歷史脈絡前因後果、前人的經驗教訓,都盤點了一番。
連劉備聽了,都覺得頭頭是道。
要不是對面是諸葛兄弟,讓他覺得肯定有解法,劉備幾乎都要讚賞魯肅的老成持重了。
不過,既然知道對面是諸葛兄弟,劉備又豈會急着下結論?他都不用開口,只是眼神掃視諸葛兄弟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