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澤這次會見的,是上一次幽州之亂中的有功之臣,斛律歸漢和賈執。
其實以他們兩人的功勞,上一次就該提拔了,但是如今關中也不是草台班子了,提拔他們這種官員的時候,蘇澤已經不直接干預了,所以兩人的升遷還是走了一段程序。
首先由幽州刺史慕容紹宗向吏部曹遞交了表功文書,因為兩人是特進提拔,所以他們的資料很快被送達了政務堂。
蘇澤已經對官員晉升制定了嚴格的制度,首先兩人的檔案資料,也就是官籍文書被找出來,送到了政務堂中。
官籍文書,就是後世的人事檔案資料,這上面記錄了兩人的出身、籍貫、任職經歷,以及考評晉升的評語。
立下的重大功勞和所犯的過錯,也都會留在官籍檔案之中。
不過這兩人的檔案都沒有任何問題,他們的出身和任職經歷都很漂亮,又是崇文閣出身,再加上這次的功勞,理所當然的得到了政務堂的全員通過,兩人都獲得了超拔晉升。
所謂的超拔晉升,就是在立下功勞的情況,越過一級的特別晉升。
按照蘇澤定下的規矩,官員在正常情況下都是要逐級晉升的。
這種制度實際上是在保護老實人,避免地方官員為了政績而亂折騰,讓地方官員中的優秀人才,能夠沉下心在基層沉澱一陣子,然後再選拔到中樞來。
不過畢竟現在還是戰亂時候,文官也是可能立下軍功的,所以蘇澤也特例可以超拔晉升,這也是對於有功官員的獎勵。
斛律歸漢和賈執自然符合這個條件,但是在安排他們職位的時候,政務堂的諸位相公們又犯了難。
按照最新的行政改革方案,蘇澤撤銷了正常州郡縣三級的架構,在州下直接設置縣,撤銷了郡一級的架構。
但是也因為這項改革,讓中層官員的升遷安置變得複雜起來。
賈執是正七品的縣令,超拔晉升以後就是正六品,原本正六品正好是下郡郡守的職位,但是沒有郡守之後,在幽州就沒有正六品的位置空缺。
不得已,最後還是蘇綽拍板,將他安排到了定州,擔任定州錄事參軍一職。
錄事參軍這個職位本來是軍中的職位,但是被蘇澤設置在州一級中,這個職位定為上州正五品,下州正六品,定州正好是下州,這個職位正好合適。
定州錄事參軍的職責,是負責糾察六曹,相當於如今檢校郎的職責,所以賈執也加了一個檢校郎里行(見習)的別官,以後他與檢校郎一樣,可以直接向蘇澤上密扎,或者也可以通過檢校郎的途徑直接向政務堂寫彈劾的奏章,獨立行使監督權。
錄事參軍還有一個職責,就是要配合州刺史,協助進行諸縣的上計和每年的考核。
這同樣是個非常重要的工作,這等於掌握了一州糾察的權力,地位超然。
賈執在得到了這個職位後,卻有點開心不起來。
監察官員,都是要靠着得罪同僚才能出成績的,雖然晉升比較快,但是賈執畢竟是世族子弟,他內心中不願意做這個得罪人的差事,可偏偏為了家族又推脫不得,只能接受了任命上任。
斛律歸漢原本是從七品的縣長,所以他被晉升為從六品的定州判司。
判司,是負責一州刑事冤獄的官員。
政務堂一直在改進北魏的司法體系,簡化合併各種罪行,將律法條文更規範化,但是基層的司法水平依然堪憂。
這也是正常的,無論是原本的官員選拔體系,還是通過崇文閣取士,本質上這些官員都沒有進行過系統性的律法學習,能夠囫圇斷案就不錯了。
農業社會的司法邏輯,和商業社會的司法邏輯在本質上是不同的。
商業社會的法律體系,其實說白了是為了商業服務,所以會更重視辯論和律法條文的解讀,這種司法攻防本質上就是討價還價。
但是農業文明的法律體系,最主要的工作還是維穩,甚至還要承擔一定的懲惡揚善的功能。
說白了,律法也只不過是人類制定的產物而已,本質上也沒什麼神聖性可言,所以蘇澤對於基層官員的司法水平要求是很低的。
但
第499章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