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也是有災。
臨縣的百姓實在是餓的受不了了,就帶人去吃大戶。可吃了許多年了,能吃的動的富裕農戶和小地主,已經不存在了。
這些農民居然「膽大包天」,打起了真正大戶的主意。
人家那大戶是生員,那是儒林官面上都有關係的人,眼見這些百姓要吃到自己家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帶人把為首的三十來個百姓全抓起來。
當着那些百姓的面,挖坑活埋。
百姓一盤散沙,見領頭的被活埋了,如何還敢再吃?遂作鳥獸散了。
這事,算是黃淮地區社會狀況的一個分水嶺。
如果朝廷不處置,那麼以後就會有學有樣。
但朝廷幾年前剛打完準噶爾、日本,兵鋒正盛,完全看不出要崩的架勢。這生員也知道,活埋百姓其實是犯罪,於是勾結地方官,給扣了個罪名:
【聚眾圖謀、心懷不軌、歃血為盟、欲效陳吳事】
結果這事紙里包不住火,只靠地方上肯定是可以瞞住的。事就出在皇帝之前派了一些人來兩淮,為將來治淮廢漕做考察工作,外來的那些考察的官吏聽說了這件事,定了一個「此事必有蹊蹺」的評價,給報上去了。
其實本來也不是什麼大事,生員活埋了三十來個老百姓而已。
可大、可小。
說小,百姓都吃大戶、搶糧食了,生員把他們活埋,以儆效尤,只要扣個罪名,其實在大順似乎也混弄得過去。
說大,那就真大到不行。
這事鬧到朝廷,六政府天佑殿這邊討論了一下,皇帝也沒說太重的話,只說了句「當讀開國事。」
這一句話,就算是給這件事定了性。大順起家的過程,註定了對這種事有一種不太一樣的態度,這涉及到當年「太祖」是義還是寇。
官員一聽皇帝這句話,都明白這是什麼意思了。於是辦了一場不算太大的案子。
殺了一波。
這也算是暫時止住了黃淮地區徹底淪為不受中央管轄的地方士紳一手遮天的風氣。
也算是劉鈺確定皇帝在淮河砸錢之後,會支持他在兩淮搞大案的一個原因。
士紳一看也明白了,事得悠着點。
活埋是不行的。
這算是朝廷劃了道紅線啊。
而且這件事又才剛過去不久,朝廷的辦事效率和殺人兇狠程度,給這些人留下了比較深刻的印象。
當然,朝廷的意思,可能只是在黃淮區宣示一下中央政府和《大順律》的存在感,告誡一些當地不要做得太過分。餓死歸餓死的,但你一個生員把三十多人活埋了,這性質就不一樣了啊。
但他們看到的,則是朝廷想要收拾自己的時候,只要中央集權還沒崩,收拾自己這些人和殺雞沒啥區別。
生員、牽連的縣令、府尹,說剁就剁,辦案的欽差連部隊都沒帶,坐在堂里下了個命令而已。
是以雖然對朝廷的一些做法相當不滿,覺得朝廷偏向小百姓,可這種不滿也不好說出口。
也知道自己在鄉里算是一霸,但距離指着皇帝的鼻子告訴皇帝要與士紳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的級別還差了點。
如今縣令一句話,只說債務按照大順律,兩倍滿息,記賬放人,他們心有不滿卻也不敢表現的太過。
雖說百姓苦,他們還覺得自己冤呢。
自己一沒偷、二沒搶、災年還捐錢蓋草棚熬粥米、青黃不接的時候還放貸給百姓度荒年,朝廷倒好,就一句話,把眾人的債免去了?
這去南洋的,可都是青壯。
那邊倒是不傻,老弱病殘一概不要。
這些青壯走了,剩下這些老弱病殘,有什麼用?修繕房屋、挖掘壕溝、修整田地,難道指望這些老弱病殘來做?
幾個士紳看着整理出來的、摁了手印的兩倍債,心中感慨萬千。心道,這當真是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啊。非得叫朝廷看看,若無我們放貸,民間會亂成什麼樣,朝廷才知道我們有多重要。
只當是來日方長,且看將來。
縣令也猜
第六一三章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