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特區在成立之初的那五年,其實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壓力。其中特區房管局和特區房地產公司,更是外界矛頭直指的對象。
因為他們賣房賣地的事,國內某知名大報在1982年時,甚至直接在頭版刊文《舊中國租界的由來》,來對特區進行影射攻擊。
而特區房地產公司當初在與劉天就合作開發東湖麗苑時,更是提前翻遍了《列寧選集》,找到了一兩句牽強的解釋後,才敢下筆簽合同。
要是因為房子問題在香港那邊造成惡劣的群體性事件,不但深海特區會遭受重創,甚至可能引發更嚴重的震動。
好在香港從1953年出現賣樓花之後,已經經歷二十多年的時間,買房者早已把可能埋着的雷都給趟出來了。
對了,當初發明賣樓花的人,正是被香港人譽為「紅色資本家」的霍先生。
「在香港,地產公司如果想要展開樓花銷售,需要先從工務司署獲批《預售樓花同意書》。而工務司署審批時主要看兩個條件:第一,地價是否全數支付;第二,開發商要證明自己有能力支付全部建築費。
香港地產商的慣用做法,是拿土地去銀行進行抵押。但抵押貸款是有折現率的,這其中的價差就是地產商需要籌集的項目啟動資金。
至於項目建築費,最簡單的方式自然是去銀行開一個信託賬戶,然後往裏面存足夠的錢。
但當初樓花被發明出來的目的,就是用買房者的錢來支付後期建設費用,從而降低地產開發商的資金投入。
於是這又產生了一個悖論。香港開發商的解決辦法,還是去找金融機構幫忙。
比如直接向銀行申請建築按歇貸款,或者委託銀行出具承諾書,還可以找財務公司簽署無擔保貸款合約。
總之,工務司署要確保就算開發商中途破產,也有新的責任方出來繼續接手項目,完成剩餘的樓盤建設任務。
而開發商被允許銷售樓花之後,預售所得的資金也不是由他們自己隨意支配,而是會全部轉入其合作律師事務所開設一個專門信託賬戶之中,再由律師事務所根據項目實際建設進度來分批劃撥費用。」
周陽也沒有賣什麼關子,直接把自己收集到的資料複述給李明德,聽得對方連連點頭。
「香港並不是沒有發生過巨額購樓款不翼而飛的事情,但最後基本上都會有銀行來介入託管,購房者拿不到房子的情況比較少見。
而且政府也會根據最新案例所暴露的漏洞,進一步修訂新的預售樓花同意制度,所以買房者的權益相對比較有保障。」周陽又繼續說道。
「我們之前的確沒考慮過那麼多,要不是周先生今天點出來,將來真有可能釀成大錯。」李明德基本的政治敏感性還是有的,很明白哪些錯誤堅決不能犯。
「敢於任事、勇於擔當、主動作為,是一種非常優秀的品質。但我們也需要避免因為考慮不周,而成為一個傻大膽。
既然香港的地產大鱷們不願意來,那麼你們為設麼就不能主動過去?馬經理他們的粵港貿易公司給了我一個啟發,你們特區房地產開發公司也完全可以和他們一樣,直接去香港成立一家分公司。」周陽又提了一個新建議。
「我們倒是想去,但條件不允許啊!馬經理他們的粵港公司,省里至少撥了200萬港幣下來。
我們房管局去年成立時,市里只批了50萬人民幣,卻要我們建成兩萬平米的宿舍樓。因為要和劉天就老闆合股開發商品房,房管局特意成立了特區地產開發公司。
但是市里最初同意下撥的4萬人民幣開辦經費,最後卻因為財政困難而不了了之了,後來還是劉老闆借了我們4萬港幣。
你是沒去過我們現在的辦公場地,只有一間平房,裏面擺了幾張舊辦公桌。一個財務、一個出納、一個秘書、兩個技術員,我這個掛着副經理的實際負責人,以及掛着總經理頭銜,但整天在房管局那邊忙其他事情的老何,整個公司總共就只有7個人。
以至於好幾位香港老闆過來後,一看我們只是這樣一個草台班子,連談都不肯坐下來談,直接扭頭就走。」李明德十分無奈的說道。
周陽聽了對方
第049章 特區房地產開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