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這次去島國考察發現的。」周至說道:「和島國收藏界的幾位前輩交流的過程中,我對他們關於文化遺產的這個分類方法,感到非常有興趣。」
「好像你在高中的時候就做過你們家鄉方言的訓詁,還有整理過各種傳統和民間文化是吧?」
「是的,我從小就對這些比較感興趣。」周至赧笑道:「因此我在島國聽說有這樣一部法律以後,就感覺」
「就感覺找到知音了,自己想做的事情,叫人做在前頭去了,是吧?」
「嘿嘿嘿」周至只能傻笑。
其實他在這方面從小就非常敏感,受乾爹的影響,從小收集各種當地文化遺產幾乎都養成了一種習慣,可以說夾川的文化遺產,基本上就是他和乾爹吳靈均給整理出來的。
兩世都是如此,當年國家加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時候,兩人雖然分處兩地,卻還打電話交流,彈冠相慶。
這一世周至影響力大了許多,不過是從擁護者轉為了推動者,提前了十年開始對着相關的部份鼓呼。
當然這些事情和劉部長說不着,正好有了赴日韓考察的這個契機,於是一切的動因剛好可以推到這次考察的所見所思所得上頭。
南韓於1964年也效仿島國建立起了自己的保護系統,同樣將國家應當保護的文化遺產,分作了有形和無形。
「在島國見到這部法律後,我就找來研究了一下,」周至說道:「總的來說是不錯的,不過自然遺產部分,其實就是風景名勝,保護區,具有旅遊價值的城市等等,我覺得和文化遺產混在一起,有些不倫不類,在我國,那應該是屬於旅遊局的事情。」
「剩下的文化遺產,當然就是我們部里的正館,不過日韓關於其分類定義,用有形和無形其實並不準確。」
「回國之後查詢資料,發現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早在七十年代,在制訂遺產保護計劃中,就提出了文化遺產由物質遺產和非物質遺產組成。」
「這是一個新的名詞,在聯合國的法語文本中,表述為PATRIMOINE CULTUREL IMMATERIEL,直譯為漢語就是『非物質文化遺產』。」
「而英文文本當中的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而INTANGIBLE這個詞,在字典里的意思是unable to be touched或者說是 not having physical presence。後面這詞意思與法語符合,但是更多的語境裏,確實上一層意思——無形,不可觸碰的意思。」
「因此我認為法語文本更加精準,按照法語意思,將文化遺產劃分為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更加的精準。也比直接用日韓概念好得多。」
「物質文化遺產是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民族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且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
「這樣就將島國定義的文化遺產和民俗遺產又合在了一起,對文化遺產,只分物質非物質,而不如島國那樣還把非物質遺產分成文化和民俗,島國那樣的分法,有些不倫不類不說,也不符合我們國內的傳統。」
劉部長點頭:「其實這些年,我們也在研究這個問題。」
「1989年11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5屆大會上,就通過了《關於保護傳統和民間文化的建議》,在這個建議里,正式提出了「傳統和民間文化」這個概念的精準定義,即指來自某一文化社區的,以傳統為依據,由某一群體或一些個體所表達,並被認為是符合傳統和民間文化社區期望的,作為其文化和社會特性的表達形式;」
這話聽着實在是有點燒腦,不過劉部長緊跟着給出了更加直白的定義:「換句話說,就是其準則和價值是通過模仿或其他方式口頭相傳的藝術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語言、文學、音樂、舞蹈、遊戲、神話、禮儀、習俗、手工藝、建築術及其他藝術。」
這個解釋就相當厲害了,不過周至立即就提出了華夏民族獨有的兩樣東西:「我們民族還有兩樣獨有的藝術,書法和國畫。」
「書法和國畫
第兩千零三十七章 不立規矩,難成方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