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子琪已經決定逃離了,而孫天這邊卻一都不清楚,甚至此時他陷入了兩難。
沈子墨將孫天帶到了二樓的書房,這裏平時是沈瀾辦公的地方。
他找孫天不為別的,只因為他這幾日去公司,發現了重要的事件。
那就是有人養鬼。
而這人還是沈氏公司的股東。
這人不是別人,正是李安妮的父親,李大富。
此人也是沈氏公司,除了沈家人之外的最大股東。
他將李大富養鬼的是告訴孫天,就是為了讓孫天除鬼。
他今日在沈氏公司遇到的那些魂體,都是被害死,無法投胎的。
這些人有的是沈氏公司的員工,有的是外來者。
而害他們的不是人,正是李大富養的鬼。
孫天在聽到這件事的時候,面容非常嚴峻。、
別人不知道,他可是很清楚的很。
尤其是在知道對方養的是鬼,鬼可是比成人鬼更厲害,甚至是惡鬼見到它都不會主動招惹對方。
養鬼那可是極為殘忍的。
並且鬼可不是誰都能養的。
養鬼必須是血親之人才可以控制,不然會遭到反噬。
因為血緣關係,主僕之間會有牽絆,那麼兩者雖是主僕,但也是公平的地位。
而且誰也不會害到誰,因為他們之中只要一方受到傷害,另一方也會受到同等的苦痛。
在者這鬼,可是不是從肚子裏,生出來的孩子死後變成鬼的。
那是在胎中就已經死亡的胎兒,並且不是天然胎死腹中,而是人為的。
不然到時候鬼能力會不強。、
只有怨氣越重,到時候成為鬼體之時能力才會更加強大,那樣對他的主人也會更有利。
要孩子之時胎死腹中,這還不算完。
中間還有一些過程,那更是殘忍。
孩子要自己從母體肚子裏爬出來,那時候他已經成為鬼體,但是卻用着肉身。
肉身之所以保留,那是因吸食了母體的血肉。
直到將母體血肉消耗完,鬼才會用尖銳的指尖,刨開母體的肚子,爬出來。
你以為這樣就可以了。
不,還遠遠不夠。
那個讓他死亡,變成鬼仆的人還在外面等着他呢。
鬼爬出母體的肚子,想要控制他,那麼必須要用符咒控制他的身體。
只是控制他的身體還不行,必須要將他的毀了。、
因為有了,那麼鬼也就不是凶鬼了。
為了讓其成為凶鬼,成為最利的武器,必須殘忍的將其身體毀了。
毀壞鬼的身體,那更是痛苦,比之十八層地獄的刑法有過之而無不及。
將其肉身放到
蠟燭下,一一慢慢的燒,知道將其燒盡。
然後這時候是鬼魂體最弱的時候。
養鬼之人,再將事先準備好的型棺材拿出來,將其禁錮其中。
再用一些屍油,一些複雜的陣法,還有符咒將其困住七七四十九天。
在這七七四十九天內,養鬼之人,再將他的血液,每天往棺材之上滴一些。
這是為了讓其認主,所以七七四十九天一天都不可耽誤。
要是這期間發生了什麼變故,比如鬼想要逃跑,活着不順從。
那麼它也會得到一定的懲罰,因為養鬼之人不會對它心慈手軟。
這是調|教對方順從,不可違背他的命令的階段。
這過程可想而知會多麼令人骸人。
到了開棺之日,就是鬼仆恭順之時。
因為它再不願,也已經無法改變。
之前的痛苦,已經讓他懼怕,在這他已經與養鬼之人有了鍥約。
一想到有人養鬼,孫天就頭痛,這些鬼,他是不怎麼願打交道的。
因為每一次收服它們,毀滅對方,他都會消耗一些東西。
甚至碰到一些年頭久,能力強大的還會受些傷。
這些鬼只要有了契約,那麼永生永世都無法投胎,它們也是清楚的。
所以戰鬥的時候,必定全力以
第94章 撩人鬼夫,求別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