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唐雯

    和詹姆斯-哈登單打關鍵時刻的突然來電,經過楊一鳴的反覆追問,於小春終於吐口,說是來自希望多年後再見一面的前女友唐雯。

    唐雯是於小春的大學同學,兩人是校園情侶。畢業後於小春考到美國的研究生,陪尚在國內工作的唐雯在費城一游後就被分手。一條不足百字的短訊:

    「…不如就讓我們倆三年多的記憶停留在費城吧。也許有一天我會再回去,但暫時,我要先走了…祝你在美國一切都好吧。」

    唐雯分手於小春時甚至都沒有打一個電話,沒有任何親口解釋。但這麼長時間過去,她突然打來電話說因為在電視上一睹於小春,就想再見一面,到底是為了什麼?

    1/

    人的感情會有許多種。

    喜悅,興奮,憤怒,恐懼,哀傷,迷惑,焦慮,滿足。

    有時候一種感情會強烈到極致,而有時候好幾種感情又會混雜在一起,互相角力,波濤洶湧。


    於小春不會經常想起前女友唐雯,但每當想起這段回憶的時候,他胸中充斥的感情只有一種:懷念。再無其他。

    人常說校園戀情最為純粹。人也常說初戀總是最美。在於小春身上,這兩者都符合。

    唐雯是他大學法律系的同班同學。雖然兩人大二才正式在一起,但其實於小春對她是一見鍾情。唐雯不是那種人群中出挑的女生,確切地說,從學校讀書人的角度來說她各方面都很普通。首先於小春和唐雯考入的本身就是一所中游的一本大學,211,不是985,法律的專業也不是這所學校的強項。這足以說明兩人並非各自城市學校的尖子生,頂多只能說夠努力,但絕非天資過人或有懸樑刺股的毅力。法律系的這個班上,男女比例也算平衡,開學之初,所有人輪流地上台自我介紹,唐雯的話不多,說話聲音不響但也不害羞,還留着學生樣的黑色過肩頭髮,她和所有的女生一樣都還沒開始學會化妝,但臉上的青春模樣卻比任何化妝品和口紅的效果更加動人。南方九月的天氣還很熱,她穿了一條翠綠色帶圓點的裙子,膝蓋和腳踝露在外面,腳上穿了一雙圓圓的棕色皮鞋。唐雯的臉紅撲撲的,也不知道是天氣潮濕所致,還是說話時的緊張,汗水浸濕了她雪白的脖頸,一些頭髮黏在上面,於小春盯着看了很久。

    事實證明唐雯還真是一個普通的女生。不像寢室男生每晚夜談都會意淫的系花校花,唐雯身邊並沒有很多蒼蠅般的追求者。她有幾位走得近的寢室好友,一起上課,一起去圖書館佔座,一起打水吃飯逛街。她的笑容是淡的,從來不誇張地露齒大笑,但甘甜怡人;她的話語是軟的,仿佛那座城市四季的風,溫柔略帶暖濕。總之,於小春自己也不知道看上了這個普通女孩的哪一點——在上大學前他一直以為自己會在新的世界裏放飛自我,對最美的女生展開一番驚天動地的追求,即使不成功也能留下一段轟轟烈烈的記憶。可是,他並沒有。

    他的視野從第一天,就被唐雯佔據了。

    他會給她發訊息,噓寒問暖。每一條信息對方都會回復,簡短但不失誠懇。她仿佛像一個早就熟諳此中過來人,既不會讓於小春覺得生分,也從不給他過於高昂的希望。女生在戀愛這方面好像從來就比男生成熟很多。但於小春並沒有介意,至少她還有問必答,這對他來說就已經足夠了。

    聊得多了,後來他就開始約女孩子一起吃飯。唐雯婉拒了幾次,最終也答應了他。

    從校園食堂的各種檔口,到大學城周邊的小鋪,兩個人的感情在一頓頓不咸不淡的飯里仿佛也發生了微弱的變化?於小春不敢確定,但後來他再約唐雯去看電影之類更親密的活動,對方也順理成章地答應了。唐雯沒有什麼其他的愛好,於是那一年上映的荷里活大片、歐洲文藝片、港台片、國產偽巨製和爛鬼片,他們一部沒落下,通通看了一遍。

    一個波瀾不驚的學年很快過去。

    第二年的暑期,於小春還特意跑到了唐雯的家鄉住了幾天。那是北國的一個小鎮,連夏天都是涼絲絲的,於小春坐了一天一夜26個小時的火車才到。山高水厚的黑土地,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鎮上沒有什麼人氣,以老年人居多,他轉了半天就看遍了。到後的第二天晚上,於小春和唐雯的以前同學吃了頓飯,大家聊得有些晚,還學大人的樣子喝了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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