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們,就是他們害了俊傑。」
一個聲音在四個人的身邊響起,那個白吊帶女孩,從地上蹦了起來,踉踉蹌蹌地向張揚四個人撲了過來,她一雙沾着血跡的小手向張楊的臉上撓去。
雖然女孩無法對張揚遭成傷害,但他還是急忙躲閃,邊躲邊對女孩喊道:
「喂喂。你抓我幹嘛。」
「是他殺了俊傑,他是兇手……,」
女孩毫無理智的大喊大叫,一隻手無規則的抓撓,狀似瘋狂,糾纏中,女孩左手拽住了張楊T恤的下擺。這時女孩的兩個朋友也跑了過來,抱住了她。
張楊的能量護罩並沒有開啟,也許是女孩並沒有碰到他的身體,也許技能對女孩行為的判斷是並不構成威脅。
按說張楊要擺脫女孩的糾纏很容易,他只要用點力氣就可以掙脫出來,但是他沒有那麼做。
一是因為他心中有愧,男孩的死多少和他有一些牽連,如果他不在那個時候講笑話,今天那個男孩不會發生意外。雖然這只是間接原因,他不必為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是他有了這個心結,愧疚感也就產生了。
二是張楊不想惹麻煩,剛才他聽女孩說,她正懷着孕,如果一不小心再惹出點事情來,張楊可負不起這個責任。
華國法律保護的不是「被侵犯者」,而是「受害者」。朋友們還別不信,許多案例都證明了這一點,被侵犯者和受害者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而且區別大了去了。
比如,現在這種情況下,張楊不管是為了擺脫女孩的糾纏還是避免自己受到傷害,只要他使用了力量給女孩造成傷害,他不僅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女孩傷勢嚴重,他還要負上刑事責任。
難到被侵犯者就不能反抗嗎?可以呀,但是一定要掌握好火候,別給對方造成傷害,否則你還是要負法律責任滴。這個火候怎麼掌握,那就得你自己琢磨了。
所以,張楊此時最穩妥的辦法就是任由她拽着,等着她主動鬆開手,或者讓警察來解決。
書友們應該知道華國的潑婦和耍無賴的老人如此之多的原因了吧,悲哀呀。華國的法律還有進一步完善的必要。
「喂喂,你瘋了吧!我們可不認識你,鬆手、鬆手。」
聶全距離張楊最近,他上進一步,雙手去掰女孩抓着張揚衣擺的手,女孩的手攥得很死,聶全猛然之下竟然沒有掰開。女孩手指吃痛,右手忽然脫開朋友的束服,衝着聶全的臉撓了過去。聶全一拳擊在女孩的右手臂上,將女孩的右手擋了回去。
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見這個小胖子動手打女孩,他也不勸解女孩了,而是沖聶全的胸口就是一拳,將聶全打的向後連退二步,踩在身後那位中年婦女的攤子上,擺放在地方的一些玻璃小首飾被聶全踩了個稀碎,而聶全後退的趨勢還沒有停止,雙腿被蹲在地上的中年婦女拌到,他一屁股坐在了中年婦女的身上。中年婦女被壓在地上,不住的折騰,並破口大罵。
鄭飛鴻和李雪松本來在張揚的身後,他們見聶全被打,嘴裏罵了一句:「麻痹的,敢動手。」就向那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沖了過去。
而此時那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已經被他的親屬拉到了一旁,推到了一個老人的身後。那個五十多歲的男人,聲音哽咽的呵斥此人。「立新,你還嫌事情小嗎?」
張楊也對鄭飛鴻和李雪松大聲喊道:
「你們兩個站住。」
鄭飛鴻和李雪松止住腳步疑惑的看向張楊。
「楊子,幹嘛。這小子打了小胖。」
「別廢話,過去看住聶全,別讓他惹事?」
張揚在這場混亂之中始終保持着清醒的頭腦,鄭飛鴻和李雪松被張揚的話震住了,他們猶猶豫豫停在了原地。鄭飛鴻向地上吐了一口吐沫,「呸,麻痹的。這什麼事,遇上了一家瘋子。」
女孩的家人和親戚朋友盡皆臉紅,無言以對。
聶全體胖,手腳沒有那麼麻利,又因為被壓在身下的中年婦女手腳亂動妨礙了他起身,此時才剛剛從地上爬起來。
「我草你嗎的,竟敢打我。我要你命。」聶全把中年婦女坐的鐵製馬扎舉了起來,向那個男人沖了過去。此時,鄭飛鴻和李雪松正好擋在他的前面,一個將他攔腰抱